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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个过硬”要求 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
时间:2014-05-07 11:16:46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徐家新    

在今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过硬”的重要论述,是对政法队伍建设规律的高度概括和科学总结,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为新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坚持内涵式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切实将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到新的层次和水平。

一是按照政治过硬的要求,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塑造法院队伍忠诚品格。政治过硬是对法院队伍最根本的要求,是衡量法院党员干警是否合格的最起码的标准,必须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把提升队伍素质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牢抓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最核心的是抓好理想信念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必须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第一位。周强院长指出,坚定理想信念是队伍建设必须首先解决的重大问题。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复杂严峻,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固本培元、精神补钙,下大气力解决好法院队伍的理想信念问题,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要组织法院干警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强化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定力,坚定对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最关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这样的大是大非面前,一定要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必须高度重视并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广大法院干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抵制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必须将加强法院党建和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要注重抓好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职业良知、职业道德、法治精神教育,引导干警自觉树立并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必须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为保证。要坚持党组领导把关与发扬民主有机结合,切实按照政治可靠、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拔任用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为实现政治过硬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是按照业务过硬的要求,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法院队伍履职水平。业务过硬是法院干警履行审判职责的基础条件,是实现公正高效司法的基本保证。在法院队伍建设中强调业务过硬,符合司法审判工作发展规律,体现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期待的必然要求。应当看到,法院干警业务能力素质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打不赢、追不上、说不过、判不明”,特别是近年来全国法院受理的新领域、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司法审判工作专业化程度日益加深,对法院干警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必须在提升司法能力上下大功夫、见新成效。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基本途径是教育培训。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认真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顶层设计,深化培训机制改革,全面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注重培训实效,坚持分类分级、全员培训,适应不同岗位干警需求,大力推行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提高培训的科学性、针对性。要重点抓好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优秀中青年法官培训,统筹抓好预备法官培训和基层法官全员轮训,突出抓好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培训,着力抓好审判业务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全面推进“三库一基地”等教育培训基础建设。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基础是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要在全国法院大兴学习之风,健全学习制度,形成加强学习长效机制,引导干警树立学习理念,养成学习习惯,坚持在工作中学习、通过学习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本领,真正解决本领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关键是加强实践锻炼。要以工作上的高标准从严要求干警,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实绩导向,使干警经受严格政治生活锻炼和高强度业务训练,在实干中成长。要注重从基层和艰苦岗位选拔干部,鼓励干警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群众急需的岗位锻炼成长、经受考验。要完善法院干警交流锻炼机制,努力让干警在多岗位、多部门历练中增长才干。

三是按照责任过硬的要求,强化干警担当意识,确保法院队伍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责任过硬是政治过硬的现实体现和实践要求。法院干警在政治上的忠诚和职业上的信念最终要体现为责任履行和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要敢于担当,政法队伍尤其要敢于担当,并将“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作为自己的执政理念。这是对责任过硬的最好诠释。我们要抓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国梦”的重大历史契机,激发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进取心,激励他们以时不我待、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感投入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院工作中,以脚踏实地、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检验的业绩,向党和人民交出出色的答卷。要教育引导广大法院干警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面对歪风邪气敢于亮剑、坚决斗争,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豁得出来、顶得上去,敢于在维护稳定最前沿、执法办案第一线去迎接挑战,敢于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破解难题,在奋斗和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要教育引导广大法院干警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教育引导广大法院干警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切实增强公正司法、抵御干扰的定力,在案件处理上,坚决做到“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四是按照纪律过硬的要求,从严教育管理干部,以铁的纪律带出铁的法院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严明纪律。纪律过硬是法院队伍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没有过硬的纪律,就会一盘散沙,就失去战斗力。必须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用纪律规范行为、约束干警、保护干部,把遵守纪律铭刻在灵魂中、熔铸在血液里,以铁的纪律带出铁的法院队伍。要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干部从严管理。要强化干部经常性管理,切实纠正不考察不去实地了解干部、不调整不与干部深入谈心谈话、不出大问题不严肃批评教育干部的现象,把从严教育管理融入执法办案各个环节,扩展到业内业外各个方面,促使干警慎始慎独慎微,严守思想防线、道德底线、法律红线。要严格落实干部管理制度,把“认真”落实到执行制度上,强化刚性约束和问责机制,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确保工作底线不破。要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贪赃枉法的人员,严肃查处、严惩不贷,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维护法院队伍的纯洁性。

五是按照作风过硬的要求,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对人民法院来讲,作风就是司法公信力。作风过硬是人民法院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的重要前提。当前,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从外部看,随着法治建设进程不断深入,司法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渠道越来越广泛,法院干警在执法办案中的一举一动都呈现在阳光下,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评判力度前所未有;随着信息传播进入自媒体、大数据时代,审判工作中的任何差错或瑕疵都可能被媒体曝光甚至引发炒作,这些都对法院队伍的司法作风提出更高要求。从内部看,一些法院干警宗旨意识淡化,对群众感情淡漠,导致工作方法生硬、行为不规范、形象不文明、态度冷硬横推甚至滥用职权等现象时有发生。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使司法作风有一个大转变,司法公信力有一个大转变。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巩固和落实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始终贯彻整风精神,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坚持不懈整治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要立足审判工作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要以认真贯彻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为抓手,不断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监督促使干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文明的司法服务。

“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牢牢坚持“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为人民法院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职责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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