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16
星期二

《中国审判》2017.01 155 出版日期:2017-01-05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乘风破浪,司法改革再起航

写在最高人民法院增设4个巡回法庭之际

文 | 宫雪

    历史,从未停止前行的脚步;时代,期待建设者全新出发。

    又到辞旧迎新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2016年,对中国人民来说,是非凡的一年,也是难忘的一年,“十三五”实现了开门红。回望法治中国建设进程,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司法体制改革一路攻坚克难,蹄疾步稳,成效彰显,未有穷期。

    2016年12月28日、29日,冬日暖阳轻抚大地,最高人民法院新增设的4个巡回法庭相继挂牌办公,再次向社会各界展示司法体制改革的丰硕成果,人民司法事业又一次迎来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性时刻。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有力举措。2016年作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必将被历史牢牢铭记:一批重大改革方案陆续出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司法改革主体框架基本搭建完成,阶段性成果显著。岁末之际,“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正式覆盖我国华东、华南、华中、东北、西北、西南六大区域,真正把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送到了寻常百姓家。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看望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全体法官时指出,增设4个巡回法庭“是2016年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必将对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产生深远影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孟建柱书记重要讲话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扎实开展巡回法庭各项工作,坚决完成好中央关于增设巡回法庭的重大改革任务,努力把巡回法庭建设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平台、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司法改革的前沿阵地、锻炼培养队伍的重要基地,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积极贡献。

全面布局:新起点有新作为

    58天建设历程、26个巡回区、54名主审法官,一组直观的数据简明扼要地概括出了此次增设巡回法庭的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请示》,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在南京市、郑州市、重庆市、西安市增设巡回法庭。

    会议强调,要注意把握好巡回法庭的定位,处理好巡回法庭同所在地、巡回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关系,发挥跨行政区域审理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作用,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提高司法公信力。

    决策既出,改革大幕迅即启动。

    这是一段非同寻常的建设历程,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史上一则浓墨重彩的靓丽篇章。从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到巡回法庭揭牌亮相,短短58天时间,在岁月长河中不过匆匆一瞬,在中国法治建设发展史上却镌刻下新的历史标注。

    齐心协力铸伟业,同舟共济谱新篇。在中央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市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最高人民法院短时间内完成了办公场所选址、硬件改造、队伍组建、后勤保障等工作,创造了新设司法机构的“中国速度”,树立了人民司法事业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4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自2016年12月28日起公布施行。此次司法解释的修改明确了6个巡回法庭的地点布局和巡回区范围,巡回法庭管辖的省区市扩大到26个,实现了巡回法庭管辖范围的全覆盖,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迈向新台阶。

    根据新修改的司法解释,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

    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第一巡回法庭的巡回区有所调整,在原来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的基础上,增加了湖南省。第二巡回法庭的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保持不变。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五省区市有关案件。

    至此,一个全新的巡回法庭区域版图正式铺开。

    蓝图既定,理想与现实之间,人的因素至关重要。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2016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审议通过《巡回法庭增设和人员轮换方案》,按照“从优选派、严格选拔”的原则,从现任院、庭领导及民事、行政审判部门选派业务骨干到巡回法庭工作。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名单,任命了新设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为第三巡回法庭庭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景汉朝为第四巡回法庭庭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为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述元为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从最高人民法院现任庭局职干部中选派。庭领导中,有“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3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5人。

    这是一支能力强、作风硬、素质高、经验足的“精英部队”,为巡回法庭建设提供了强大的人才保障。54名主审法官中,20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21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平均年龄44岁,最大的53岁,最小的36岁。

稳步接力:传承中开启新局面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并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该《方案》成为获得中央批准的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也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第一批改革举措。

    从顶层设计到落地生根,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发扬实干精神,将改革落到实处。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分别在广东省深圳市、辽宁省沈阳市设立了第一、第二巡回法庭。

    2015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巡回法庭开始受理和审理案件。巡回法庭实行全新的审判机制和管理模式,进一步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巡回法庭制度。

    根据该《规定》确定的有关精神,巡回法庭不设固定合议庭,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组建审判团队,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直接审理案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机制,强化防范司法腐败的机制。巡回法庭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巡回法庭法官实行轮换制,防止在管辖区域内形成利益关系。

    同时,巡回法庭坚持扁平化管理。设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工作。设诉讼服务中心,更好地发挥巡回法庭就地化解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坚持从严控制人员编制,每个巡回法庭在编人员暂时控制在50人以内。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6年11月底,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共收案4445件,结案3948件,接待来访7.2万人次,标志着巡回法庭制度的探索“试水”成功,向党和人民提交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砥砺前行,不忘初心。两个巡回法庭设立近两年来,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现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的改革初衷和职能定位,勇于改革创新,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案件,妥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司法体制改革排头兵的作用,成为展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成为最高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在国际上也产生了积极影响。孟建柱书记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明镜所以照形,古事所以知今。回望来路,不是为了从成功中寻求慰藉,更不是为了躺在功劳簿上安于现状,而是为了总结工作经验、把握建设规律,不断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两个巡回法庭在巡回区内巡回开庭、巡回听证、巡回阅卷、巡回接访和确立巡回点等做法,为新设的4个巡回法庭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改革经验。

    梦在心中,路在脚下。在中央政法委的统筹部署下,最高人民法院认真总结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试点探索的宝贵经验,从2016年初即着手研究增设巡回法庭工作。从国家整体战略到地方发展特色,从地理位置到区域面积,从人口数量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每一个考量都蕴含深意,每一项指标都反复斟酌。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方案》正式出炉,巡回法庭建设开启了一个崭新的局面。

任重道远:开辟人民司法事业新天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沧海横流,首在掌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高度重视巡回法庭工作。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努力把巡回法庭建设成司法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平台。

    2016年12月25日,孟建柱书记在会见6个巡回法庭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时勉励大家,要从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充分认识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重大意义,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做好巡回法庭各项工作,确保中央这项重大改革部署落实到位,实现预定目标。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确保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决策部署能够在巡回法庭得到切实贯彻,巡回法庭设立了分党组,为不断加强党建工作提供了制度设计和组织保障。周强院长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坚决完成好中央关于增设巡回法庭的重大改革任务。要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确保巡回法庭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进。

    近年来,随着转型期社会经济矛盾的凸显,全国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持续攀升,大量案件涌入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巡回法庭集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主要职责,有助于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使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可以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强化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院长指出,要把巡回法庭建设成为司法改革的前沿阵地。作为司法改革的先行者,巡回法庭建设为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样板,为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符合司法规律的人民法院管理运行机制积累更多经验,引领司法改革在更多方面向纵深推进,在实践中不断书写司法体制改革的“中国方案”。

    民者,国之根也。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设立巡回法庭,是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孟建柱书记强调,在司法领域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重要使命。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六大巡回法庭覆盖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进一步拉近了最高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让基层老百姓、当事人和律师有更多机会、更便捷的渠道享受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提供的司法服务,在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把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更多法官可以通过巡回法庭实地了解社情民情,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工作,着力探索司法便民利民的新途径,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随着2017年的钟声响彻中华大地,历史已经开启崭新篇章。

    未来,如何进一步拉近最高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如何利用信息技术践行司法公开和司法便民?如何将党中央各项精神贯穿于巡回法庭建设全过程?如何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一个个问号面前,党和人民期待着巡回法庭的正确破题和完美解题。新增设的4个巡回法庭将同第一、第二巡回法庭一道,撸起袖子加油干,共同开辟人民司法事业的新天地,创造新奇迹,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