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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星期六

《中国审判》2016.21 151 出版日期:201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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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管理与精准服务中实现大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工作概览

文、图 傅宁 李红 梁欣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司法行政装备管理方面坚持“科学管理、服务审判”的理念,强化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努力为领导决策、司法审判、基层法院、机关干警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在人民法院经费保障、“两庭”建设、物资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有力地保障了边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财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

    “十二五”期间,全区法院经费保障已形成全面持续稳定增长的水平,对全区法院审判和执行等中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一)统筹协调,确保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各项政策,并通过组织司法行政管理人员南北疆异地调研,切实把好的政策与人民法院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各地财政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支持各级法院协商财政部门制定了公用经费分3年到位的实施计划,并运用年度考核避免当地财政用转移支付资金抵顶公用经费现象的发生。同时,充分发挥高院对各级法院实际情况比较了解的便利,更多参与财政资金的分配计划工作。几年来,通过勤沟通、常协调,不但确保了同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达标,且全区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水平呈逐年上升的稳定态势。

    2011年-2015年,中央和自治区共计安排全区法院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2,900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131,510元,业务装备经费202,900万元,均能足额安排下拨到位;全区法院经费收入228,650万元,较前5年增长18.62%;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各项经费76,147.87万元,较前5年增长了38.22%,其中专项业务经费42,931.52万元,较前5年增长31.57%,有力地保障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科学理财,实现各项资金效益最大化

    坚持预算先行的原则。将“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理念贯彻落实到财政大预算、单位部门小预算的资金管理中。首先是积极配合财政,采取“二下一上”的程序确保机关年度预算符合人民法院工作需要和当年任务增长的需求,预算执行中,通过绩效考评和管理监督,对内坚持“保重点、压一般”“年中预备经费追加调整”的预算原则,对涉及法院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全力予以保障,对一般性服务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实行严格的预算总控和支出审批程序。同时,结合机关物质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等规划,有计划地分配使用资金。为避免年终装备资金集中到位而突击完成采购致使装备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现象发生,协商自治区财政厅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采取“提前预拨年终统一核算”的方法,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确保服务当下审判等各项工作的需求,达成人民法院整体物质装备及信息化建设长远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年度内各项经费的资金效益。

    (三)制度保障,为形成长效经费增长机制打好基础

    为建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长效增长机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试行多种方式,效果初显。一是全盘预算,将中央、自治区及本级财政安排的政法经费全部纳入同级法院的年度部门预算,结合法院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通过提高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二是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制度的要求,定期深入基层,对各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财政和法院,按照规定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同级财政经费及时足额安排到位并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创新机制。为充分调动各地财政和法院部门对中央和自治区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足额保障的积极性,高院机关与财政厅一起制定并实施“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对在办案和经费保障方面考核成绩好的地、县给予一定的奖励,充分调动了各级财政和法院部门做好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积极性。

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快速发展

    (一)统筹规划,实现全区人民法院“两庭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正确的建设理念和原则,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在全面掌握全区法院“两庭建设”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高院积极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取得最高人民法院行装局和国家发改委的大力支持,在项目的审查和申报、立项和初设、债务清欠、建设标准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实现“两庭建设”的全面发展。“十二五”期间,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区法院共有107个项目列入“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其中:审判法庭项目106个,建设规模862,062平方米,中央预算内建设规划资金206,124万元,人民法庭项目1个(含100个人民法庭),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中央预算内建设规划资金5000万元。截至“十二五”末,已下达投资项目51个,建筑面积455,691平方米,总投资110,203万元。

    (二)科学指导,确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到实处

    按照人民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共同做好“两庭”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对列入“十二五”规划的建设项目,进行科学的指导和跟进,确保每一个建设项目都扎实落地。一是深入基层,分组分别对中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进行调研,初步掌握各级法院、法庭的建设需求,结合各地审判任务、地域人口、地域面积等因素,科学拟定“十二五”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规划;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两庭”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管理,为了加强项目前期的申报工作,避免出现项目批复后迟迟不能开工的现象,拟定并下发了全区法院系统法庭建设项目工作规程和相关要求,对项目申报、立项、批复、招投标、实施、竣工验收、绩效考评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申报程序和项目管理,为确保项目正常实施打下良好基础;三是狠抓已下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通过尽早下发通知准备前期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查明不能开工原因、现场实地协调解决困难等多种措施,促使各法院尽快开工;四是着手开展化解“两庭”建设遗留债务问题,深入基层调研,全面掌握债务基本情况,协调各地法院与同级财政部门协商制定清偿债务实施方案,化解了一批遗留债务。

物资装备管理更加科学、精细、规范

    多年来,新疆高院物资装备配备坚持求真务实、高效管理的理念,注重增强保障能力和提升服务水平,将确保当前审判及各项工作需要与长远规划结合起来,突出科学管理、机制创新,大力推进我区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

    (一)坚持长远规划与当前需求共发展的原则,推进物资装备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统筹规划,以基层装备建设为重点,以“突出重点、急需先配”为原则,以装备现代化、标准化建设为路径,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业务装备配备的科学、高效,大幅提升了全区法院装备配备水平。

    一是结合新疆实际,会同财政厅制定并下发了《自治区基层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实施标准》,并要求各基层法院在该标准确定的范围内,依据财力和基层人民法院履行职能的实际需要,确定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装备更新;二是细化配套措施与操作流程,在转移支付装备资金项目上实行高院统筹配置与基层法院自采相结合的模式,对于全疆性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装备以及为满足审判信息管理必须高标准配置的装备,由高院统筹资金采购,其他装备由各院根据自身需要,灵活购置配备,既实现了全区统一建设整体水平向前推进的目标,也满足了各院装备后期的及时维护。

    (二)加强物资装备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装备的有效使用

    随着各院装备资金的不断增加,切实落实好装备的后期使用管理,成为做好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后勤保障工作的重点工作。为此,区高院本着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原则,在装备资金分配、装备项目实施的各个层面上,注重与上级部署吻合,与重大审判任务相配合,与当前紧要需求相融合,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力求做到同步、协调建设,实现最大、最优效益。

    一是严格按照采购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审判装备的采购工作,并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保证装备和物资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保证采购装备的最优;二是不断加大对院机关各类装备及各基层法院装备购置、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检查,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实地验看,并通过对相关项目的资料审查、实地勘查、复核测评、量化打分等检验管理效能的措施,达到科学评价、奖罚分明的效果,进一步加强了对系统物资装备的管理,各级法院的执法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基层一线执法装备紧缺的状况明显缓解,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有了较大提升。

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

    由于受经费保障不足等因素的影响,我区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至2010年之前,信息化建设仍处于粗放的起步阶段。为此,区高院制定了全区法院“十二五”信息化建设规划,力争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全区法院信息化水平提升到全国中上水平。

    几年来,法院共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1.24亿元,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一是完成了国家“天平工程”的初步设计,该工程的投入使用,必将更大地促进我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二是完善了审判管理系统软件,所有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现了网络化管理,基本实现了网上立案、办案、归档、查询;案件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增强了人民法院裁判工作的公开性、有序性;网上文书纠错系统极大地方便了法官案件办理,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维护法院裁判文书权威性的作用,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三级法院审判管理网络化、智能化,极大地提高了审判管理工作和案件审理的效能。三是完成了人民法院12368便民服务热线的建设。四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指挥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包括远程视频指挥调度系统、执行查控系统、执行要情系统、执行案件数据库等,已实现联网运行,通过统一调配全区执行力量,组织联合执行、交叉执行远程同步指挥处理突发事件,依托联动机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控制,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问题。五是推行法院信息等级保护评测,在审判庭、接待室、调解室、信访处及重要区域推广安装数字监控系统,并通过网络传输、记录、查询实现联网,增强人民法院的安全监控管理能力。六是初步完成对全区财务核算管理软件的整体建设,实现全区三级法院财务数据及情况的资源共享,加强对基层法院的财务指导,为即将推行的省级财物统管打下基础。七是在高院机关内部先行推行OA政务办公系统和档案管理数字化运用,收发文无纸办公系统在提高公文运转速度的同时,极大地节约了办公费用的支出,数字化档案实行诉讼实物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归档,极大地方便了检索查阅,提高了办公效率。

    未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工作将为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法院后勤保障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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