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纪实 文、图 刘荫花 8月26日8时30分,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兵分多路,前往各乡镇开展执行案件清理行动。这是该院今年开展的第22次“执行攻坚战”。今年以来,漳州法院运用“点多、面广、联动”的“互联网+”模式,立体化、全方位的信用惩戒,公检法联合“宣战”打击拒执行动,促进了执行工作提速提效,推动了执行积案的“深度”清理,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查控+曝光” 360度执行 案件逐年递增、“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这是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尤其在财产查控方面,因为时间上的滞后性,不仅给被执行人留出了规避执行的足够空间,更严重影响到申请执行人“纸上权益”的变现。如何破解“执行难”?漳州法院依托信息化建设,走出了一条“互联网+”的破冰之旅。 “这是我们在执行‘微创新’过程中新研发的一款软件,替代被执行人财产人工查询操作,可批量自动提起‘点对点’网络查询,速度比以前提高了8倍。”软件研发者华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王佳鹏边演示边介绍说。司法查控“小机器人”是漳州法院执行信息化的又一次创新。该软件界面简洁、操作简单,只需要在指定路径的EXCEL表格中录入相应案号,一键即可自动逐案点击查询,随时可终止弹出结果。对于无法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查询任务,还可实行8小时外自动挂机查询,实现所有案件查询全覆盖、24小时不间断运行。经过进一步优化升级,目前,“小机器人”自动查询软件已在福建全省法院推广运用。 漳州法院探索“互联网+”执行,源于2013年。漳州中院在全省中级法院率先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形成集远程指挥、网络查控、短信执行、咨询监督和案件管理5大功能为一体的执行“中心枢纽”,特别是“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控范围涵盖全省各主要商业银行存款、工商、车辆、船舶、户籍以及全市房产等财产和身份登记等信息,彻底改变了原人工查询模式效率低、成本高的顽疾,成为破解“执行难”、提质提效的一把“金钥匙”。截至目前,漳州法院已查控财产465万次、车辆信息3.63万条、土地1.3万宗,涉及案件2.97万件,冻结银行存款3.407亿元。 此外,漳州法院还推行“360度”的信用惩戒模式,为倒逼“老赖”主动执行加足了马力。 “请把曝光信息尽快撤销,实在丢不起这人。”近日,藏匿了近3年的被执行人林某急匆匆赶到龙海法院,主动缴纳了全部执行款。林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查找财产线索无果。在多次动员、劝说自动履行期间,林某态度极度蛮横无理,即使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仍然拒不履行。2016年3月,漳州法院在微信公众号“漳州之窗”全方位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内容涵盖被执行人的姓名、年龄、照片、应履行的义务等,该“老赖曝光台”信息被微信朋友圈疯狂转发。迫于“榜上有名”,信息公布的第3天,林某就主动上门偿还了4.4万元执行款。 漳州中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说,漳州法院运用“线上+线下”带头像曝光模式,给被执行人带来强大的震慑力。自2013年10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漳州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9806名,促成4479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义务。漳州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打击+威慑”立体惩戒 6月22日,一起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在南靖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两年前,王某借给陈某8万元,追偿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为避免陈某恶意逃债,王某向法院申请对陈某养殖的61头生猪进行财产保全。法院对61头生猪依法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一年。后法院判决陈某返还8万元借款及利息。因陈某未履行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而此时,原查封的生猪却已被陈某部分出售。2015年5月19日,陈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送南靖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尽管在立案侦查后,陈某与王某达成了分期归还欠款的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全部还清欠款,但仍难逃刑事责任。南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财产已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仍故意以变卖的方式非法处置,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紧追被执行人 漳州法院采取了“打击+威慑”的立体惩戒模式,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打出强制执行的“组合拳”。特别是2015年,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拒不执行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职责要求及分工协作,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节点,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据介绍,2015年以来,漳州法院共依法司法拘留890人,限制出入境115人次,移送追究涉执犯罪案件77件85人,判决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17件18人,对“老赖”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 “救助+考评”联动用力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执行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这是漳州法院人性化执行的真实写照。2013年,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设立每年财政预算300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并推动各基层法院也相继设立司法救助资金,为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群众打开了求助之门。漳州中院副院长陈志福介绍说,今年7月,漳州市委市政府还专项拨款30万元,启动成立“悬赏举报被执行人资金”,为打好执行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破解“执行难”,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漳州党委政府先后召开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研究基本解决涉及特殊主体案件“执行难”问题;将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资金纳入漳州“法治惠民”五大工程;推出“案件执行年”活动,将案件执行质效纳入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季度综治考评内容,制定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实行每月考评,每季度综合分析,排名通报、末位问责,共同推动执行案件清理,进一步净化社会诚信环境,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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