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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星期四

《中国审判》2016.12 142 出版日期: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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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履职的“编外法官”

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陪审员张丽

文 徐江 王旺

“四心”陪审,尽职尽责

  张丽原是一名社区工作者,从2005年起担任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的执法监督员,2008年开始又担任南开法院人民陪审员,至今已经整整过去了8年。在陪审历程中,她见证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逐渐完善,也体会到了一名陪审员的责任和价值,曾连续6年被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

  为了更好地胜任陪审员这一工作,张丽利用书本、网络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她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坚持在实践中向法官学习,向同行请教,不断提高审判水平,并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向法官请教,提高自己参与审判的能力。她要求自己做到:案前阅卷要用心,陪审案件要专心,案中调解要耐心,分析案情要细心,在评议案件时真正做到“真审、真陪、真议”,做到对审判工作的实质性参与。每一次陪审,对张丽来说,都是一种责任,不管是严寒酷暑,还是刮风下雨,她都提前来到陪审现场,从未迟到。有的案子她连续陪审十几次,从来都没有过怨言。她说,既然选择了这个工作,就要干好,就必须尽职尽责,为法官们分忧,为当事人解难。

  陪审8年,张丽写了562篇陪审札记。这也让她对陪审有了切身的感受:作为一名党和人民培养起来的“不穿法袍的法官”,在陪审工作中要公道正派,敢于伸张正义,要多做奉献,要经得起考验;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做好陪审工作是法律赋予的使命,也是组织和人民对一名人民陪审员的高度信任和关爱。8年来,她共陪审案件574件,其中民事案件451件,刑事案件123件。

换位思考,悉心调解

  近年来,张丽参与调解了很多民事案件。她认为,自己来自社区,比较了解社情民意,与当事人在心理上有天然的认同感,原告和被告双方也都比较相信,作为调解员为双方传话,适时地发表意见,可以拉近双方的距离,有时也能取得成效,加快案件的处理进程,缩短庭审时间。正是借助角色优势,张丽充分发挥“调解员”作用,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让案件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

  有一个案件让张丽印象深刻。2014年7月,酷暑难耐,某社区的一起邻里纠纷非常棘手,又需要立即解决。由于该小区旧楼改造,更换楼内下水管道,施工时需要一楼住户配合。如果将室内部分地面刨开,肯定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同时也需楼上二至七楼住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由于住户们对补偿数额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管道改造被迫中断,上水已经停用近一个月,下水管道已经拆除,停用了10多天。起初只是一、二楼的矛盾,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也曾多次调解,并达成协议,但协议没有执行,致使楼内一至七楼多日上下水不能使用,于是二、四、六楼住户起诉一楼住户至法院。

  案情就是命令,法官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张丽。因为时值酷暑,住户的生活都离不开水,案件的审判固然重要,使居民尽快恢复上下水却是当务之急,法官和张丽马上赶赴现场进行调解工作。他们首先到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然后分别到一楼、二楼做工作。一楼大爷74岁,高血压,老伴有心脏病;二楼大爷71岁,行走不便。由于一、二楼两家住户积怨已久,调解工作十分艰难,从下午2点多直至晚上近8点,依然没有进展。第二天上午8点半,张丽和法官又把楼门内三至七楼的住户叫到居委会,继续做他们的工作。

  调解工作异常艰难。转眼是双休日,为了让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法官们和张丽牺牲周末时间,一趟又一趟前往该小区,挨家挨户地做工作,耐心劝大家从大局出发,换位思考,为别人着想。一次次地往返小区,一次次地耐心释法,张丽和法官的诚心终于打动了住户,涉及该案的全部住户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就管道改造对一楼住户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补偿。随后,法官又帮助联系相关单位继续完成施工,并现场查看施工进度,确保案件顺利解决,所有住户都非常满意。第二天,他们给法官和张丽送来了一面锦旗—“救民水火,为民解难”。

  事后,张丽在陪审札记中这样写道:急当事人所急,就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耐心倾听、细心解答、从细微处着手,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用善良平和的心态影响当事人,做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有的放矢,打动人心

  几年来,一次次庭审都历历在目,回想每一个案件,张丽都有不同的认识和感悟。

  有一件健康权纠纷案件给张丽的印象特别深刻。被告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过程中车前部与原告身体右侧相接触,造成原告倒地受伤及物品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发当日,交管局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负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原告到医院治疗,其伤情为左肘及髋部软组织挫伤。双方因赔偿事宜发生争执起诉到法院,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708.7元。庭审中,双方争执不休,当法官问到是否可以调解解决时,原告说15708.7元一分不能少;被告表示,夫妻都无业,家庭困难,最多只给2000元。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认定悬殊,调解不成,书记员出了笔录,张丽也签了字。

  在长期的陪审过程中,张丽发现,有的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只是为了斗气、怄气、出气。签字后,张丽径直走下法台,找到原告做他的工作。与此同时,法官也找到了被告,进一步做被告的工作。此时原告态度依然强硬:“被告撞了我还有理了?哪怕她事后买上20元的东西来看我,认个错,我也不会告到法庭上来!”张丽一下找到了沟通的突破口,微笑着对原告说:“人与人之间要宽容,要互相谅解,发生交通事故是意外,谁也不愿意看到。你是受了伤、受了痛苦,虽然没去上班,但单位也没有扣你的工资,对你也很照顾。”但原告还强调会利用业余时间到外单位去干会计做账,还要给一些青少年办小提琴班等,这些都影响了她的收入。

  等她说完后,张丽又耐心给她做工作:“你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不要只为了争这口气,在这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要把时间用到工作中。再者,被告家庭确实有困难,估计一时也拿不出那么多钱,你能不能做一些让步?”听完后,原告沉默了。张丽趁热打铁,进一步就赔偿数额范围听取原告的意见。那一边,法官也做通了被告的工作,同意给原告3500元,并当庭认错。半个小时的时间,调解取得了预期效果,双方接受了法庭的调解意见。随后,书记员打印了民事调解书,双方签字离庭。临走时,原告握着张丽的手说:“等我什么时候组织小提琴演唱会时,一定邀请你和法官参观演出。”张丽痛快地说:“我一定去!”

  在张丽心中,人民陪审员不仅是审判员、调解员、监督员,还是宣传员、联络员。她将日常接触到的大量不同案件及参与审理的案件进行归类,总结特点,同时结合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经常向同事、社区群众和青少年宣传,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社区居民遇到一些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也总会找到张丽咨询。对于比较棘手的纠纷,张丽则会带着居民来到南开法院社区法庭,与法官一起化解纠纷,取得了良好效果,她所在的社区曾连续3年被评为区级“未成年零犯罪”先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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