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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9.11 225 出版日期:201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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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众筹不只是一个社会善意的问题

文 | 本刊记者 张春波

近期,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相声演员吴鹤臣(本名“吴帅”)因脑出血住院抢救,并一度失去意识。其家人随后通过水滴筹平台发起100万元众筹,结果却遭到网友大范围的质疑。

被网友广泛质疑的,不仅是吴家有房有车为何众筹百万,以及德云社是否有给员工提供必要医疗保障,更包括水滴筹平台的责任与运营的规范性。

事实上,此次事件只是一个缩影,其背后是人们对“慈善”“捐款”等字眼的敏感与信任不足。而这种敏感与不信任既源于过往慈善机构、受捐人暗中牟取私利的丑闻,更来自于规则的不完善与信息披露的不充分。

众筹平台兴起

根据相关解释,众筹是指一种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一般而言,众筹多是通过网络平台连结赞助者与提案者。

近年来,依托互联网行业的细分发展,大病众筹平台逐渐走进大众视野。如今,较常见的大病众筹平台包括水滴筹、轻松筹和爱心筹等。

对照几家主流的大病众筹平台发现,其运作模式和规则大致类似。

以水滴筹为例。20166月创立后,水滴筹发展快速。其主要以微信、QQ、微博等社交媒介为渠道,通过熟人进行信息传播。依靠这样的传播方式,转发者在一定程度上为求助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了“背书”,水滴筹的知名度也随之打开。

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89月,水滴筹累计筹款金额超过100亿元,共帮助80多万名经济困难的大病患者,爱心捐赠达3.4亿次。这种“聚沙成塔”式的互助模式,让不少遭遇困难的家庭受益。

根据流程,如果通过水滴筹进行筹款,需要发起人提供以下材料:发起人信息、患者信息、收款人信息、医疗证明材料等。在填写基本信息后,APP可自动生成求助说明。值得注意的是,生成内容除介绍筹款人的基本信息外,还会随附一些渲染氛围的句子,如“我真的很想活下去,收到的每一分钱都是我活下去的一份希望”“我的人生不应该就这样匆匆结束了”等。

作为国内大病众筹“零手续费”的开创者,水滴筹备受募捐人的青睐。水滴筹创始人沈鹏曾如此解释这一理念:“一个有困难的人已经非常难了,他辛辛苦苦筹到的每一分钱都应该用到他个人身上。”

那么,水滴筹是如何维系自身运转的呢?实际上,水滴筹同样走的是用户变现道路。截至2017年底,其运营公司—北京纵情向前科技有限公司已形成了水滴筹、水滴互助、水滴保三大业务板块。其中,水滴筹与水滴互助作为公益平台,负责吸引用户;水滴保则作为变现渠道,通过用户购买相关保险而获益。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这些大病众筹平台在快速发展中,也受到了不少质疑。前述吴鹤臣家人发起的百万众筹,便将民众的质疑推上了台面。

谁有资格发起众筹

今年51日,水滴筹平台出现了一则以吴鹤臣家属名义发起的大病求助信息。信息显示,其筹款目标金额为100万元。求助信息发出后,捐款纷至沓来,但随之而来的是其隐瞒家庭经济状况的负面声音。

有网友质疑称,吴鹤臣家在北京有两套房、一辆车,大病也有医保。此外,脑出血手术无需大额开销,何以筹款100万元?

对于网友的质疑,吴鹤臣的妻子张泓艺发微博回应称,自己并不存在骗捐、逼捐的行为。“对于网友质疑的两套房子,都是公租房,一套在父母名下,一套在已去世的爷爷名下。两套房子均无法出售;车为婚前购置,家中有瘫痪病人,日常出行很是麻烦;何况家中还有两个老人,从家到医院60公里,车不能卖。”她解释说,“设置筹款金额为100万元,是因首次发起募捐筹款,不懂平台规则,于是输入了一个上限额度。”

对此回应,网友并不接受。有人评论说:“以前,人遭了灾、遭了难,首先想的是自救,不惜砸锅卖铁,借遍亲朋;现在,首先想的都是祸水外引,把本该自己承担的成本抛给公众。”还有评论说:“一有问题都众筹,但是真正需要众筹的那些人,可能连这种软件都不会玩。现在多少众筹是不想花家里钱才来网络乞讨的?”

其后,水滴筹在回应中表示,审核信息没有界定“有车有房就完全不能发起筹款”,但前提是发起人要按照平台的规定,如实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培峰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有房有车的人发起众筹,这本身无可厚非。

“这种求助本身就是救急不救穷的。从救急的角度讲,有房有车也并不意味着没有急难。比如,资产能否快速变现使用。另外,慈善及互助是一种社会自我修复行为,而不是自我破坏,不应必须等到发起者山穷水尽之时才可以进行。”刘培峰解释说,“现在我们已经不是身处贫苦时代了,在一个相对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更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如果通过大家的帮助,让发起人不再回归到赤贫状态,让其过上相对有价值、有尊严的生活,这才是社会发展的本应目标。”

平台应承担何种责任

除了吴鹤臣家人备受指责外,更多的网友将质疑指向了平台方:水滴筹是否提前审核了发布者有关房产、医疗费等信息?

为了解众筹平台审核情况,曾有人做了这样一个实验:其向水滴筹、轻松筹、爱心筹提交了一张像素较差、存在修图痕迹的诊断证明。结果显示,水滴筹、爱心筹2分钟即审核完毕,告知可以进行转发筹款;轻松筹虽于一分钟后驳回申请,要求补充申请患者的姓名、疾病、医院、费用等内容,但当补充信息后再次提交,申请即获通过。

早在20168月,民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了《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其中第十条规定,个人为解决自己或家庭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对于发起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常见的大病众筹平台确实也在其《个人求助信息发布条款》《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等相关条款中均声明:发起人、求助人应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不得虚构隐瞒真相。通过平台发布的任何信息,平台并不能保证其完全真实或完全准确。同时,相关协议均提出,若平台发现发起人有任何虚假、伪造和隐瞒行为,有权独立判断并采取终止筹款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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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日,水滴筹在回应吴鹤臣家人发起众筹一事时再次表示,己方没资格审核发起人的车辆、房产。水滴筹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平台只能要求发起人说明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并进行公示。至于费用数额,水滴筹曾与医院联系,但由于当时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医院没有办法给出确切花费。

对此,刘培峰表示理解,“平台只能尽量让发起者提供详尽的信息,但肯定是没有能力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的。这些信息往往都属个人隐私,即便是公权力部门要查询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时,都要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保持在合理的限度之内,遑论众筹平台,几乎不可能获得查询审核的资格和权力。”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慈善联合会法律顾问张凌霄认为,如何规范互联网慈善及个人求助行为,不仅关乎患者的利益,也关乎网络筹款平台的信任度。因此,想要构建良好的行业生态,各家互联网服务平台就必须更主动地担负起监管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因为越来越多被曝光的个体事件而损伤整个行业的形象。

善款何处去

对于吴鹤臣妻子已经筹集到的14万余元的善款,水滴筹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可能会把这笔钱直接打到吴鹤臣所住的医院。

记者采访了多位水滴筹平台的捐款人。他们均表示,在完成捐款后,并不能看到自己捐款的实际使用情况,筹款链接只会提示曾经捐款的金额、次数等内容。

事实上,因众筹善款的使用而引发的纠纷并非个例。2019325日,一起水滴筹追讨善款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水滴筹认为,来自浙江的莫先生没有将通过水滴筹筹得的所有款项用于患病儿子的治疗。为此提起诉讼,要求莫先生返还筹款15万余元。庭审中,通过远程视频应诉的莫先生表示,放弃对孩子的治疗是因为医院表示治不了,善款可以还,但要求和前妻共同承担。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从类似的事例中不难看出,众筹而来的善款的使用或存在一定风险,甚至可能使人们的善心付诸东流。

刘培峰指出,在传统社会中,个人求助存在于熟人之间,捐助者的规模不大,募集的资金规模也有限,往往不能覆盖求助的目标金额。但在现代网络传播手段之下,求助范围得以急速延伸,可能瞬间募集大量资金,甚至超出求助目标。

那么,超出需要的善款,受捐人应如何处理?刘培峰建议,可倡导受捐人将其捐出,以更好地反馈社会。

这样的事例已不断出现。20184月,22岁的安徽女孩张蕊被查出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几十万元的治疗费用对其家庭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通过网络筹款,短短6天时间里便筹到50万元。但遗憾的是,两个月后,张蕊不幸去世。随后,其家人主动将剩余的43万元善款全部退还给捐款人。这是当时水滴筹平台经手的最高额退款。

“在目前众筹资金庞大的情况下,平台应及时公布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应探索通过法律或技术手段来监督、规范善款的使用。”刘培峰认为。此外,还需要加强全社会的公共伦理建设,以逐渐形成良性循环和有益氛围。

倡导理性捐助

“虽然平台应尽可能让发起人和筹款人提供的信息更加充分和详细,但无论如何,这都是挂一漏万的。如果过分强调平台的审核等相关责任,其成本就可能远超出效益,这种模式或将难以为继。”刘培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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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除了从法律上对平台的信息公布、互助资格的确定等进行规范外,还要呼吁社会理性地对待求助。”刘培峰告诉记者,“发起人和筹款人将情况真实表达后,捐款与否实属个人自愿。捐款人应审慎为之,不应有从众心理。比如,此次吴鹤臣家人发起的众筹事件,在发起人完全披露家庭情况后,民众如认为其状况不足以说服自己,那就可以选择不捐。”

在此前的2016年,众筹互助领域就曾出现过让社会热议的罗一笑事件。20161130日上午,一篇《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刷爆朋友圈。文中称,广东深圳本土作家罗尔的5岁女儿罗一笑被查出患有白血病,家庭难以负担高额医疗费。如果多转发一次上述文章,便会为治疗筹款多增一元钱。短时间内,该文即收获了众多网友的转发和打赏。但随后,有网友称此事为营销炒作,治疗花费并不像文中所说的那样高,而且罗尔在广东东莞与深圳均有房产,钱款也早已筹齐。最后,该文章的赞赏资金被全部原路退回至网友。经核算,共计252万余元。

“该事件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刘培峰说,“最后的结局是‘全输’局面。钱被全部退回给捐款人,这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成本浪费,对互联网新兴生态之下的众筹发展也绝无益处。此外,大部分捐款人的诉求并非是把钱要回来。”

与慈善相区别

如何界定在大病众筹平台上发布求助信息的行为呢?刘培峰表示,严格意义上讲,这应属于个人求助,与慈善并不相同。慈善是指向相对不特定的个人提供一定帮助。

20169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正式实施,弥补了我国相关领域的法律空白。

刘培峰曾全程参与了《慈善法》的立法。他表示,虽然《慈善法》重点规范的是慈善组织的行为,但实际上,立法时曾将个人求助纳入其中,只是在最后的定稿时又将其剔除。

“原因主要是《慈善法》重点关注的是对慈善组织的行为规范,没有办法把个人求助等内容全部纳入到这样一个法律范畴里面来。”刘培峰指出,个人求助在历史上一直存在,众筹实际上是其在新的技术条件下的延伸。

另外,刘培峰告诉记者,《慈善法》在起草时,有关互联网求助的问题亦讨论颇多,“但是,后来大家基本达成一致,网络募捐并非《慈善法》所能够承担的责任。对于一般的求助,可以进入到民法的调整领域;如果属于诈骗,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规制。”

民政部在回应吴鹤臣家人发起众筹事件时表示,201810月,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3家平台联合签署发布“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及自律公约”,健全事前审查、提款公示、在线举报等功能,建立求助人“黑名单”,强化信用约束。近几个月来,成效正在显现。

民政部表示,个人求助虽不属于慈善募捐,不在民政部法定监管职责范围内,但由于影响到慈善领域秩序规范。下一步,民政部将引导平台修订自律公约,针对群众关切持续完善自律机制,也将动员其他平台加入自律。

众筹的意义不容忽视

“社会的底线救助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来满足人们最基础的需求。”刘培峰告诉记者。但是,现实中仍有不少问题出现,这表明我们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完善,或者说在社会保障之外,还应发挥更多手段的作用,包括众筹、互助平台等。

实际上,一些专业的慈善组织也曾发布过患病个人的求助信息。“但我们发现,慈善组织在教育、灾害救助等领域里,很容易募集到资金,一旦针对特定人进行募捐时,却是到了其影响力的边缘地带,效果有限。”刘培峰说,“即使是在发达的现代社会,慈善救助也不能完全取代个人帮助和社会互助。从这一点上来看,众筹平台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

刘培峰指出,慈善救助、社会互助和个人帮助,最终或呈现一个三足鼎立的局面。“这三者各有所长,但有着共性作用,即都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互信,增进社会的团体性协作。”

“如今的信息交换更多是通过网络和社交媒体进行的,在新的交流机制下,应该对大病众筹平台报以理性和宽容的态度。”刘培峰告诉记者,“出现问题时,最好的应对是消灭问题,而非因极端个案的影响就否定一种模式。”

此外,刘培峰指出,目前,我们社会的发育程度不够,对各种慈善力量缺乏足够的关注和支持,慈善组织的发展还不完善,而善款的管理和信息的披露有时是专业的事情,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技术手段。

“如今,慈善组织往往都是大而全的。近几年来,我们也看到了专业化和细分化的趋势,比如一些针对特定病的慈善组织,这是很值得关注的进步。”刘培峰指出,未来应培育更多的慈善组织,尤其是扶持社区慈善组织和专业性的慈善组织,这是完成社会救助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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