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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星期四

《中国审判》2018.05 195 出版日期: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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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生道执行 力求化解矛盾

访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立斌

文 | 封誓

《中国审判》:面对执行过程中一些棘手的老案、难案,上海一中院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陈立斌:上海一中院自2016年以来,在全力破解“执行难”攻坚战中奋战拼搏,成功办结了一批大要案和老案、难案,两年内成功执结超过5000万标的额的案件186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近123亿元。我院执行局连续两年荣获上海法院集体一等功。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依法强势执行,重视生道执行。一方面充分发挥强制威慑力,穷尽查控措施。如连续依法扣划某特殊主体银行存款近2亿元;以将某上市公司纳入“失信名单”为威慑,迫其主动履行3亿元债务。另一方面,既要最大限度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又要让一些被执行企业“力求其生,力避其死”,有条件地采取“放水养鱼”策略,被执行人某公司偿债3亿元后还专门送锦旗感谢执行法官助其渡过难关。

二是定期回头梳理,持续接力执行。对于承办法官调离原执行岗位而未结的部分老大难案,做好梳理衔接和接力执行工作。如黄某等集资诈骗执行案,财产分布广、产权乱、受害人多,执行法官通过6年接力,跑了大半个中国,执行到位6000余万。

三是注重保障民生,力求化解矛盾。对一些当事人众多、关乎民生的案件,采用领导包案、制定预案等方法,推动案件进展与矛盾化解。如:历时7年的姜某案,最终获得圆满解决;涉某公司刑事财产刑案全额到位6.9亿元,迅速发还受害人。

《中国审判》:2017年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两到三年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第二个年头。上海一中院2017年的执行工作与2016年相比,有什么特点?

陈立斌:2016年破解“执行难”的基础上,上海一中院2017年破解“执行难”工作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成效更加明显,整体质效数据全面向好。初执到位金额82.12亿元,同比上升129.71%。二是执行手段多样化,执行力度更大。我们要求在执行中,用好用足执行强制手段,2017年应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手段成为常态,司法拘留也成为我们打击拒不履行义务、严重妨害执行责任人的利器,如依法拘留了一名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拘留一名虚构租赁关系妨害执行案外人,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如建立执行法警参与执行制度、执裁会商制度等,形成长效机制,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中国审判》:上海一中院对下一步执行工作有何打算?

陈立斌:经过连续两年的破解“执行难”工作,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后,上海一中院将继续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进一步巩固破解“执行难”的成果,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使破解“执行难”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得到传承,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主要是通过落实加强破解“执行难”过程中建立的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实效化方面机制、体制,如加强网拍的应用,进一步规范终本案件的操作、代管款的管理等,使执行工作更加公开、规范。继续加强执行力度,通过普遍的限高、限制出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手段的应用,以及对不申报财产等阻碍执行行为加强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责等强制措施的应用,切实提高执行威信,提升执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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