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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星期四

《中国审判》2018.03 193 出版日期: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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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昶屹: 新时期的青年法官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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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1日,深冬时节的北京格外寒冷。寒风中,一个挺拔瘦削的身影走进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刚开完一场会议回到办公室的陈昶屹抖掉一身寒气,顺手拿起放在桌上的案卷,开始为一场庭审作准备。

小小的办公室里满是书籍,其中最显眼的,就是办公桌上矗立的两大摞案卷。陈昶屹抱起两本厚厚的卷宗,再次快速翻阅了一遍一起纠纷需要着重注意的部分后,与两位人民陪审员一同向第七法庭走去。

这是一起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原告诉被告间接侵犯商标权。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陈昶屹首先向当事人释明法庭规则,明确当事人双方及第三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庭审流程规则,气氛庄严肃穆。

尽一切努力保证“零瑕疵”

尽管是资深法官,陈昶屹开庭相当耐心,开庭时间也是出了名的长。中午吃饭时,他和书记员总是最后一个走进食堂;有时候,开庭实在太晚,就在办公室里吃泡面。后来,陈昶屹尽量让书记员把开庭时间安排在下午,因为下午有将近4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让他可以更加从容地把案情搞清、吃透。

经常与陈昶屹合议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岳维提到陈昶屹时这样说:“遇到相对复杂的案件,陈昶屹开庭的时间总会比其他法官长一些,因为他对当事人解释得特别具体、特别透彻。有一次,我们下午开庭,一直开到晚上九点多,当事人都对他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感佩不已。”

“多看多听多学,在不断学习中培养过硬的司法本领。”这是陈昶屹总挂在嘴边的话。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在审判过程中的微小处发现问题,尽一切努力保证案件“零瑕疵”。

陈昶屹认为,法官在查明事实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在审查证据的过程中,要努力做到不放过每一个疑点,查实每一个细节。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要把道理说透、说实,说到当事人的心坎里,让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心服口服。

陈昶屹是一位出名的“博学法官”。他先后拿到了管理学学士、经济法硕士、民商法博士、信息网络法方向博士后等学位,虽已学有大成,但他觉得还不够。“我们的许多陪审员都是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在专业技术方面,我还有很多向他们学习请教的地方。”

在审理8名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中,农民工拿不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任何证据,被告餐厅矢口否认与农民工存在劳动关系。庭审陷入僵局。就在这时,被告餐厅经理提交工作证件的动作让一个工友想起了一个关键情节:物业曾经给他们办理过出入大厦的工作牌,但已经被餐厅收回了,如果能从物业那里查到底档,就能真相大白。被告餐厅则坚称原告没有工作牌,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眼看快下班了,窗外大雨如注。陈昶屹当庭宣布:“现在休庭,去大厦物业查案!”餐厅经理面露难色,嘴巴张了张,又把话咽了回去。为了防止消息泄露导致证据灭失,陈昶屹让原、被告都把手机关机,并暂时交由书记员保管。

到了大厦,陈昶屹先让农民工直奔餐厅,他跟在后面观察,发现餐厅员工都像老同事一样跟农民工打着招呼。在大厦物业处,陈昶屹要求协助调查出入大厦的登记记录,物业负责人表面上客气,但神情、动作反常,几次以抽烟、倒水的理由想离开现场通风报信,都被陈昶屹巧妙阻止。物业公司拿出了百余册记录,并试图以拖延战术阻碍调查。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逐条核查,陈昶屹找到了每一名原告的姓名和餐厅出具的证明手续。

“马上回法院,继续开庭!”回到法院时已是晚上七点多,第二天,陈昶屹便作出了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责令餐厅给付拖欠款项。几天后,8名农民工送来一面锦旗,用质朴的语言表达了对陈昶屹的赞许:“办事公道,深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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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昶屹法官向一位年过九旬的老人送达法律文书

办案时间长了,陈昶屹发现老百姓由于对法律缺乏了解,权利意识薄弱,遇到上当受骗的事情,常常不敢维权,也不会维权。他想,做法官就不应仅仅满足于做法律的执行者,更要把法律交到老百姓手中,让老百姓自己能够“为权利而斗争”。于是,每天吃完午饭,陈昶屹就雷打不动地开始写作。别人休息、逛街、打游戏的时候,一篇1000多字的普法文章就完成了。久而久之,他写的法制评论,被报纸、网站等媒体纷纷刊载。2009年,他撰写的《谨防防范甲流不当引发侵权流感》一文获得《北京日报》“法官讲法”稿件的特等奖。2013年底,陈昶屹开设职务微博,不到一年时间,就发布了有关法制宣传的“知识问答”“法官释法”“维权提示”等栏目共计600余条,部分微博还被“新华网”“人民网”“京法网事”等官方微博转发,粉丝数量已超万人。

敢于担当守护社会公正和良知

陈昶屹有一位交警朋友常在天安门广场执勤。一次,这位朋友开玩笑说:“我每天是在守护祖国的心脏。”陈昶屹则笑着回应:“我守护的可是社会的公正和良知。”

案件压力大,收入水平低,基层法官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和生存压力。特别是对于陈昶屹,他还常常因为重大敏感案件而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曾有公司提出超过其现有收入十多倍的年薪承诺,劝他离职下海,陈昶屹却断然拒绝。他说:“在明白的道理和金钱之间,我更愿意选择明白的道理。”为了这份“明白的道理”,他无所畏惧,坚定前行,用自己的行动为一批又一批的青年法官点亮了心灯。

2012年,一位教授的微博言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案件诉至海淀区法院,承办法官正是陈昶屹。原告方是具有百年历史的知名高校北京大学,被告方邹恒甫是拥有万众粉丝的知名教授。有人公开在社交媒体上质疑海淀法院和承办法官:“海淀法院只是个局级单位,而原告方是省部级高校,你们海淀法院的法官敢不敢秉公执法?”一个同事也跟陈昶屹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要是判教授败诉,你会不会被他的粉丝‘人肉’了?”

网络民意如同潮水拍打着堤岸,时任庭长的马克力每天都收到一份厚厚的“舆情通报”。有一次他实在坐不住了,想把陈昶屹叫来问,能不能扛得住?但是,陈昶屹气定神闲的样子让他心里的石头放下了。

陈昶屹说:“法官要尊重民意,但不能被民意主导,他必须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正是为了体现对民意的尊重,陈昶屹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此案通过海淀法院的官方微博全程公开!

此后的3个月里,陈昶屹针对该案的证据交换程序、开庭程序、宣判程序均事先发布公告,主动说明案件进展和工作安排。庭审期间,更是把法庭上的所有情况进行了全程直播。宣判前夕,陈昶屹让大家再通读一遍判决—眼前的这份判决草稿,陈昶屹已经修改了9遍,但他还是不厌其烦地和大家一起推敲判决中的每个字句。他一再追问大家:“我们所讲的道理,如果用普通人而不是法律人的视角来看,是否能理解?”最终,这份判决不仅被上级法院维持,而且还得到了绝大多数网民的认同。网友们纷纷留言,称这是一份有理有据的判决书。经过众多专家学者的提名和评选,此案被列为“2014年度全国十大民事案件”之一。

确立个人信息保护“中国规则”

中关村法庭是全国首个依托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知识产权派出法庭,陈昶屹为中关村法庭提炼了三个关键词:网络、科技、知识。

“我们已经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承担新时代赋予人民法官的新使命。我作为中关村法庭的一名一线办案法官,就要紧跟网络时代,运用科技力量,做好知识管理,培养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工作习惯,努力拓展知识结构,锻造司法本领,提升审判质效,树立世界眼光,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保驾护航,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陈昶屹说。

2014年,欧盟法院审结了首例“被遗忘权”案件。2015年,中国首例“被遗忘权”案件就摆在了陈昶屹的面前:一位职业教育领域的企业家任某将某网络公司诉至中关村法庭,称目前网上检索其姓名时,其姓名经常与之前工作过的某教育公司一同出现;任某认为该教育公司在业界口碑太差,有损个人名誉权,故要求该网络公司删除相关信息。

陈昶屹查阅了大量的国外文献,发现欧盟法院更倾向于支持“被遗忘权”诉求,而这也就导致美国谷歌公司在欧洲每年要面对几十万件涉及“被遗忘权”的诉讼,疲于奔命,苦不堪言。尽管欧盟法院已经开了如此先例,但是陈昶屹的态度非常坚决:欧洲本土大型互联网企业较少,受到打击的主要是美国公司;而我国的互联网产业方兴未艾,正是需要大力支持的时候;如果我们的企业也被这些不必要的负担所累,那么,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必然会受到不利影响。相比之下,过分强调个人的“被遗忘权”并不妥当。基于上述判断,陈昶屹顶住压力,没有盲从欧盟的判决观点,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该判决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致好评,被认为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的“中国规则”。

“士不可不弘毅,任重道远”,这是《论语》里陈昶屹最喜欢的一句话。在尽头处超越,于平凡中非凡,他用自己的坚守和奋进彰显出一名青年法官的本色。

他们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庭长张凤林:

陈昶屹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五台”法官:撑得起法台,是他业务能力强、职业素养高;上得了讲台,是他研究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坐得住书台,是他潜心钻研、耐得住寂寞;上得了电台,是他普法业绩突出;下得了灶台,是他关爱家人、做得一手好菜。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崔李雷:

我对陈昶屹的敬佩不只在于他勇挑重担,更在于他深入了解民间疾苦,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能动性确保案件公正和社会和谐。而且最为可贵的是,在人心浮动、注重经济利益的当今社会,已经很少能见到为了法律的追求而如此坚守的人了。

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部长王四新教授:

陈昶屹是一位年轻的学者型法官,在他判案时始终是用理性的思考和敏锐的洞察来捕捉案件的核心,作出自己的裁判,不为舆论和利益所左右。他作出的许多判决都成为了我们学生课堂上学习的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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