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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星期六

《中国审判》35/36(上) 189/190 出版日期: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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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之滨: 集散智为合力 联手共防校园欺凌

文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韩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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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青岛市教育局等八家单位联合签发的《关于建立青岛市反校园欺凌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即将迎来实施以来的第三个年头。为使青少年远离校园欺凌,青岛中院携手联动单位,共同编织起一个集行政、司法、教育、社团等协作配合的立体保护网络,对校园欺凌的防治工作,逐渐从注重事后惩戒,转向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综合治理。

缘起:正视质变为“刑事案件”之前的“一般事件”

网络上层出不穷的校园欺凌视频,画面中的校服虽然千差万别,但施暴者的语言动作、被欺凌者的躲闪屈从和围观者的津津有味却大同小异。随着自媒体越来越发达,这些一度被认为是孩子之间偶尔的“过火玩笑”,突然以血淋淋的方式直扑视野,并开始变成公众热议话题。如何防治校园欺凌,也持续成为近年来青岛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重点。

20161月,青岛中院通过对本地区审判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调研发现,“以强凌弱”的校园欺凌案件占比甚大,包括源于受到欺凌而实施的“反击报复”,且大多是从言语侮辱或轻微肢体冲突开始,因缺乏及时和有效干预,导致行为和后果升级,最终演化为刑事犯罪案件。而现行惩治制度的隐忧在于,只有那些产生了伤害、死亡或者自杀后果的校园欺凌事件,才可能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成为“案件”,通过审判达到惩罚犯罪和化解矛盾的效果。而更多没有体现出外伤的“一般事件”,因为没有及时被发现,而悄无声息地被吸收在欺凌者、被欺凌者包括围观者心里,恶、恨甚至绝望的种子悄然播撒,在日后某次的外因刺激下结出恶果。针对这一症结,青岛中院在调研报告中提出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路径和对策,并向青岛市人大呈报了《关于校园暴力综合治理联动机制的工作建议》。

契合:合纵连横打通“救济”和“援助”多方通道

针对学生缺乏对欺凌行为的预警预判能力,以及遇到欺凌后他力救济不力的问题,联动机制以“惩教结合、科学干预、长期防控”的思路为引领,构建起一个防治校园欺凌的信息和反应系统。

强化救济手段,彰示法治与正义观念。联动机制鼓励学生及时报告、依法维权,除公布学生救助或治理电话号码外,还要求市教育局指导区级教体局和中小学、幼儿园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置欺凌事件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另外,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开展关于如何接受欺凌投诉受理、应急处置、教育预防等事项的专门培训。如某初三男生多次被同学往头上倒酸奶,出现应激障碍症状,家长发现后告知学校,校长迅速组织涉事学生和家长到校了解事情经过,后尊重家长要求予以转班,对行为人记过并对其和家长进行谈话,辅以校内兼职心理教师化解学生心结,最终家长对处理效果满意,欺凌行为亦终止。只有学校“会处理”了、被欺凌者“有人管”了,才能让欺凌者“不敢做”、旁观者“不敢学”,形成基本的法治观念。

增强威慑力度,公权力施以必要惩戒。对侮辱、殴打等较为恶劣的欺凌行为,公权力及时介入既能有效制止暴力,也利于引导公众提高认识。联动机制中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对校园欺凌分别负有及时查处、监督指导、予以处罚、责令家长管教等职责。如某幼儿园教师对四岁幼儿以书击面,当场致其面部受伤、流鼻血及小便失禁,公安机关接到家长报案后经调查,作出对该教师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某中学生以多欺少过程中致人死亡,因案情复杂,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先行介入,指导公安机关及时、全面调查取证;某13岁初一女生伙同外校女生,威逼本校同学卖淫,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法院在庭审后传其母到院责令其加以管教,并对家长进行了“亲职教育”,对该女生也进行了谈话和教育。

援助救助卫助,维护健康发展每一步。联动机制的优势在于将具有青少年保护职责的单位集合起来首尾相接,集散智为合力,无死角有力度。联动机制中,司法局、人民法院为符合条件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依法维权,教育机构为需要心理疏导的欺凌事件双方提供心理咨询,科学性保障双方的后续健康发展;民政局对受欺凌者无处可去的予以临时安置,人民法院对因被欺凌康复治疗致生活困难的提供司法经济救助;公安机关加强维护校园周边尤其是隐蔽地点和重点治安时段的治安秩序,派出机构与辖区学校建立联系制度,互相通报欺凌事件情况和严重不良行为中小学生情况等。

担当:溯本求源由“规则教育”普及法治观念

“依法惩戒是人民法院应尽职责,但这毕竟只是对行为的末端治理,‘戒于小恶,终无大戾’,真正重心是应当让更多的孩子、家庭包括学校及早懂得自己要遵循什么行为规范。”青岛中院副院长高勇介绍了中院坚持相关普法工作动因,“推动建立一个良好而成体系的规则教育工程,才能有效帮助孩子们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

法治观的培树,首先要养成规则意识,明白破坏规则后的相应后果对应关系,“学生不敢做,家长勤观察,学校重德行。”为此,青岛两级法院早在2012年起即将“正确处理同龄人矛盾”作为预防校园欺凌普法主题之一,联动机制实施以来更是将预防校园欺凌作为重点,与教育局、妇联、团市委等单位面向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联合普法,累计受众二十万余人次。青岛中院编写了预防校园欺凌的手册,联合教育、公安部门,着重发放给农村或者城乡结合部学校和家庭。近期,青岛中院还融合三个典型案例,拍摄完成了预防校园欺凌微电影,从家庭教育、校方应对和自助他助等角度引导公众思考,该片将与教育部门联合推广。

人们对校园欺凌现象经历了由情绪宣泄到探究原因、寻求对策的转变,多管齐下、综合施治已成共识,联动机制将继续以保护每一个未成年人为目标,推动提升学校、老师、家长、孩子乃至整个社会对校园欺凌的深层认知和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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