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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时间:2014-04-17 09:31:25        来源: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3月6日下午,江津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李亮主持,区委第十二督导组领导莅临指导。

会上,李亮院长作了题为“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动员讲话。李亮院长指出,在法院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核心是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以狠刹“四风”为着力点,以转变司法作风为重点,以增强审判实效为目的,大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李亮院长强调,全院干警务必要深化“三个认识”,增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保持审判机关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二是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三是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提升司法公信的有效途径。

李亮院长指出,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院党委研究制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四项要求,强化问题导向,坚决遏制“四风”,着力提高党性修养,有效整改突出问题,推动审执工作持续发展,以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来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性、实效性。

李亮院长最后强调,全院干警要结合审执工作,贯彻落实“坚持学习,开门纳谏,聚焦四风,建章立制”四项措施,做到“不虚”、“不空”、“不偏”,使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司法公信进一步树立,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区委第十二督导组常务副组长黎志刚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江津法院取得的各项工作成绩,并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刻领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二是准确把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和措施;三是按照“督导但不包办”的要求,指导江津法院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江津法院全体党员干警参加本次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了民主党派代表、无党派人士代表、退休干部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江津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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