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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三到位”积极筹建环境资源审判庭
时间:2014-12-16 09:56:36        来源: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江津法院为严格落实上级法院要求,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庭建设,于近日出台《环境资源审判庭组建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人员配备到位、硬件设施到位、责任分工到位,积极筹建环境资源审判庭,确保12月20日正式运行。

一是人员配备到位。向区编委请示沟通,已于今年9月经区编委同意增设环境资源审判庭为内设机构,增编庭长1名,副庭长3名。按照“三审合一”的要求调配“三审一书”审判力量:由1名具有丰富行政审判经验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庭长;由1名具有较强调研能力的民一庭副庭长调任为副庭长;并调配1名熟悉刑事审判工作的审判员和1名优秀书记员。今年11月初,庭长、副庭长均已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二是硬件设施到位。努力克服现有办公条件困难,腾让出一间大办公室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办公地点,并配备打印机、传真机、图书资料等,为环境资源庭正常运转做足准备。通过使用环保产品、添置绿色植物等方式营造良好办公环境,打造独具特色的“绿色法庭”。

三是责任分工到位。明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的对外宣传工作;由立案一庭安排专人、开辟专门通道,负责环境资源案件的立案审查及受理工作;由审管办负责落实涉环境资源案件网上办案相关环节、审判管理流程节点、相关人员网上管理权限的设置和调试;由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收集、整理和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探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制度,做好与涉环境资源保护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由研究室负责结合本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拟定环境保护案件专家咨询员工作规则,联系确定专家咨询员名册;由政治处负责结合本院人民陪审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审判的措施,把关心环境资源审判、善于协调化解矛盾的人民陪审员纳入环境资源案件陪审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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