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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媒银”平台助力抓“老赖”案(江西)
时间:2017-02-08 15:11:28        来源:中国审判网

周某庭审图片1.jpg

图为庭审现场

摘要:雇主被判赔偿逃避执行,法院将其在失信被执行人平台曝光,并以“拒执罪”追究刑责,案件顺利执结。

内容介绍:2011年7月9日,江西省永修县高峰村村民胡某受邀到同镇立华村周某家为其承建房屋尖顶,在施工过程中胡某站在三楼悬挑结构上作业时,该悬挑结构发生翻转导致胡某坠落地面受伤,经鉴定为伤残二级,日常生活需要护理。

事故发生后,胡某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由将王某、周某诉至法院,永修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24日作出(2013)永民一初字第222号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周某赔偿胡某各项损失296382.87元,被告王某赔偿胡某30238.3元。被告周某、王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胡某于同年6月27日申请强制执行并立案,案号为(2013)永法执字第207号。

永修县人民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文书,但两被执行人逾期拒不履行。经查被执行人王某为逃避执行,将财产都转移到其家人名下,经执行法官多次协调,被执行人王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于2015年1月13日与胡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另一被执行人周某在接到判决书后就为逃避执行做了多手准备,一边假意与申请人协商以拖延时间,一边转移财产做好举家外逃的准备。当申请人得知一切都是“拖字决”时,被执行人一家四口早已消失无踪,在之后的三年里,周某一家音讯全无,对申请人不闻不问。执行过程中法院多处寻找被执行人下落但劳而无果,执行法官在银行、房产、车辆等部门查询,亦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具体行踪,案件一直无法执行到位。申请人身体伤残,对于这个执行结果无法接受,多次信访求助。为了解决申请人困难的家庭生活,法院配合政府先后为其申请了各项救助资金共计十万余元。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媒体、银行搭建的“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上线后,永修县人民法院将周某作为第一批典型“老赖”在平台上向全社会曝光,希望集合全社会力量寻找被执行人下落。2016年5月13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被执行人周某一家在浙江省杭州市暂住,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向永修县人民法院下达执行命令。接到省高院指示后,永修县人民法院立即组织干警驱车前往杭州市,在当地法院及公安的配合下,于当晚十一时在杭州市下城区某小区居民楼内找到被执行人周某,并立即将其带回永修实施司法拘留。一周之后,申请人胡某久病不愈去世,经多方协调,被执行人周某家属才同意给付死者三万元。

面对被执行人周某不思悔改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永修县人民法院多方收集固定证据,于2016年5月19日将该案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同月24日永修县公安局予以刑事立案,刑事侦查后很快移送永修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2013年6月至2016年5月期间,一直与妻子在杭州市务工,每月收入不少于5000元,且其夫妻银行账户进账频繁,但其从未向申请人胡某履行分文。多方证据表明被告人周某逃避、抗拒执行意思明显,情节严重,足以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罪,考虑到周某在羁押期间其家属已与申请人家属达成执行和解并主动履行了170000元赔偿义务,有悔过表现可从轻处罚,最终判决周某犯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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