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补录、调剂落榜生中捞一把 高校人事处长受贿被判刑
时间:2016-09-01 21:06:23 来源:检查日报
假如没有利用自己高校人事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帮落榜考生补录、调剂,从中收取考生家长钱财,许增福现在兴许正忙着新生入学的事,风风光光受人尊敬。然而,就因为一个“贪”字,他沦为了一名阶下囚。近日,经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许增福有期徒刑六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现年55岁的许增福原是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处长。2008年,裘某的女儿高考失利后,裘某通过关系找到许增福,请他帮助女儿增招至东北石油大学。许增福同意后,向裘某提供了一张邮政储蓄卡,并先后要求裘某汇款14万元。通过先运作到其他学校后转学的方式,许增福最终帮助裘某的女儿达成所愿。这一年,许增福以此方式陆续帮4名落榜生办理了入学,从中最少收取7万元,最多收了25万元。 在外界看来,许增福是个能力强、能办事的人。他不仅能往本校增招,对于外校补录也一样精通。2011年,麻某之子参加高考后,通过关系找到许增福,求他将其儿子办入哈尔滨理工大学就读。许增福当即应允并提供了一张工商银行卡,示意对方打入10万元“打理费”。后来,麻某之子如愿以偿。 2015年3月,在大庆市检察院查办东北石油大学另一起案件时,许增福受贿案浮出水面。经查,许增福利用其担任高校中层领导干部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办理补录、转学、调剂等事宜,共实施犯罪17起,收取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239万元。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