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5-09
星期四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法院传真 >> 正文
阳光透明破坚冰 多管齐下提质效
——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纪实
时间:2016-08-17 14:38:36    作者:程勇 蔡蕾 董志新    来源: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

今年来,湖北省安陆市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清理积案为抓手,以机制建设为载体, 以科技建设为保障,多管齐下,攻坚克难,全面推进执行公开工作,有力提升了执行质效。截至8月中旬,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64件,执结605件,执结标的8531.82万元,结案率79.18%,标的到位率96.56%。今年4月底,该院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推进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6月中旬,该院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

以清理积案为抓手,倒逼执行

“要做到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就要以清理积案为抓手,不流死角,不漏一案,倒逼执行。”安陆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坚掷地有声地说。

7月5日,安陆市接官乡界岗村7组邓某在安陆法院执行局领到6千余元执行款时,激动地说:“谢谢你们!没想到我的案件换了三任的承办人,终于执结了,我发自内心地感谢你们。”

2001年2月,李某借邓某6千余元现金,经过一、二审法院判决李某还款6千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不予理睬,逃避执行。案件先后移交了三个承办人,每个承办人不离不弃,2013年底,执行了4千余元。当时邓某要求法院兑付全额执行款,无奈此笔执行款一直搁置在法院的执行账户上。在这次“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主题活动中,该院攻坚分队通过执行协助员了解到李某有关信息,冻结了李某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存款,该案最终画上了圆满句号。

为防止极个别执行案件“体外循环”,今年,该院集中时间、精力再次对所有的执行案件底数进行重新摸排,逐案登记,分类造册,建立执行案件电子数据库,防止反复“翻烧饼”,重复录入。在开展执行款集中清理工作中,该院对暂存案款逐年、逐笔进行了清理核对,并查询案卷档案,使案卷、案号、承办人、案款等情况与当事人准确对应无误。截止8月15日,该院共清理执行案款221笔,涉及188案,合计395.64万元,共执结案件积案97件,涉案标的1600余万元。

以机制建设为载体,联动执行

7月26日,安陆法院党组与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联席会议,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吴波荣坚定地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不能让法院唱独角戏,而应整合社会资源跳集体舞,让老赖无处逃循,切实做到能执尽执。”

安陆法院始终坚持市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政府参与和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动的执行工作大格局。今年6月,党组主动就“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向市委书记、市长等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执行工作情况汇报。该市把“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绩效考核范畴。该院还与市委组织部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市委组织部在公务员招考工作中,对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公务员实行“一票否决”。

在今年乡镇换届之际,组织部对全市130名乡镇党政成员以及42个重点岗位的干部,就涉失信情况向法院征求意见。法院反馈一名党政成员周某拖欠银行贷款6.6万元一案,至今未履行完毕,该市将采取组织处理。

该院通过市委政法委牵头,将市直部门作为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在全市各级、各部门聘用29名协执员,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协助执行员等参与的多元化执行方式。构建了庭(法庭)、站(法官联系站)、点(村村设有联系点)、员(执行联络员)“四位一体”的执行模式。采取定人、定案、定联络员等方法,一包到底协助法院执行工作。

5月16日上午,当广水市李店乡友谊村曹家湾杨某领到20万余元兑现款后,她激动地对安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米祥善说:“感谢法院、感谢政府为我作主,及时将我救命钱执行到位。”

杨某与湖北某酒业有限公司在安陆地区的总代理经销商交通事故赔偿案,法院执行局了解到本案被执行单位湖北某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是人大代表。法院当即向人大汇报,由法工委主任米祥善牵头。经其与湖北某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沟通协调,该公司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自动履行赔偿款20余万元。

今年以来,该院针对涉及人大代表等特殊主体的案件,主动联络人大领导,争取支持、协助,共邀请65名代表委员见证执行现场50余场次,联动办案达53件,执行标的360余万元。

以科技建设为保障,促进执行

“执行工作离不开信息化建设,我们要依托高科技手段,共享信息资源,提高案件的透明度,才能彰显司法权威。”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江幸生如是说。

原告某典当有限公司等28个原告与被告安陆市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建筑工程合同等系列案件,被告应偿还欠款38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公司刚刚建成就因严重资不抵债,人去楼空,导致28件诉讼案件及另外36笔登记在册暂未起诉的民工工资、运输费、货款等零星债务无法偿还。

6月9日,法院依法对该公司拍卖后移交财产强制执行,许多未起诉的债权人担心自己债权无法实现,采取堆土堵门、机动车堵门等方式阻扰移交,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在执行指挥中心坐镇指挥,移动指挥车现场录音录像并互传画面,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各负其责开展工作,并适时用单兵传送现场情况,负责警戒的干警、法警及协助的公安民警将闹事者强行带离现场,整个现场局面始终得以掌控,使交接工作顺利完成。实现了指挥中心、移动指挥车、4G单兵三方互通,强制执行如虎添翼,社会反响良好。

今年以来,该院借助“点对点”、“总对总”的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2000余条,查询执行案件900余件,扣划存款2550余万元;联合支付宝公司,对2件被执行人的网络虚拟账户进行了强制执行;利用司法拍卖网,上传拍卖品15件,拍卖成交6件,溢价率达45%。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