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时间:2014-04-09 14:33:20 来源: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月27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君主持会议并发表动员讲话,区委第一督导组常务副组长邓康、副组长杨代华等出席会议,区法院全院干警及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卢君院长代表区法院党组就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法院科学发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有力保障。二是要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切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三是要结合区情院情,狠抓活动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围绕“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实效、活动成果受欢迎”的要求,结合区情和院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全院干警要静心学习领会,找准找实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四大行动”依法履职,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务实进取,推动法院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勇于担当,稳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四是要加强领导,优化方案,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头、开门整风,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同时要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把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达到干部受教育、问题得解决、作风大改善、形象再提升、群众更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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