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法院提升陪审员“审动力”缓解案多人少高压力
时间:2014-03-26 18:27:45 作者:郭宏鹏 吴晶 来源:法制网
近年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法官承受的办案压力不断增大。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弘扬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另一方面能够切实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工作压力。因此,上高县法院在以下方面不断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和协助执行作用,提升人民陪审员“审动力”。 一是扩大选任范围,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多个领域的专业性。上高法院从本县多个单位选任优秀人员为人民陪审员,在无相关利益的冲突的情况下,案情复杂的离婚案件随机邀请妇联的人民陪审员、建设工程案件随机邀请建设局的人民人民陪审员等,借助“专人”的专业知识,弥补法官对专业知识掌握不足的缺陷。 二是保障陪审环境,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积极性。上高法院从以下方面进行保障:1、案件参审经费逐年提高,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2、为人民陪审员设立专门的休息场所,在休息场所提供必要的饮水、饮食。 三是提高参审质量,增强人民陪审员法律素养。上高法院每年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培训,并为人民陪审员提供相关业务资料的购买。同时,在审判过程中,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参与性,杜绝“只陪不审”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专业性、群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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