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1-01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团市委至芜湖经开区法院开展合适成年人制度实施问题调研活动
时间:2014-11-13 16:52:14    作者:何智斌    来源:芜湖经开区法院

11月12日下午,芜湖市团市委书记韦秀芳、副书记陈娟娟率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就合适成年人制度实施问题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调研座谈。市法官协会会长杭亚平、经开区法院党组成员、两级法院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深法官参与座谈讨论。

座谈会上,韦秀芳书记、陈娟娟副书记分别就本次座谈会召开的背景、目的及推动情况做了简要介绍。团市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试行制度的具体内容向参会人员做了介绍。经开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丹凌向与会领导介绍了经开区法院建院两年多来的基本情况,并就合适成年人制度暂行办法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充分交流,就合适未成年人制度在框架、内容、修辞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讨论,形成了一些具体可行的意见。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太华表示希望能够尽快推动合适成年人制度的实行,并能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动延伸到诉讼相关活动结束的后续工作。

合适成年人制度,主要指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民、刑事案件中,其法定代理人和成年家属无法到场、不宜到场或拒不到场的情况下,由适格成年人陪同未成年人参与询问、讯问、法庭审判等诉讼相关活动,协助司法机关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安抚和思想帮教工作。合适成年人制度是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芜湖市团市委组织进行制度座谈,重点研讨了该制度在民商事、行政诉讼等领域的实施问题,希望能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社会关爱和温暖,致力于提高涉未成年人诉讼的法律、社会效果。


【关闭】 【打印】 【纠错】  [责任编辑:朱玲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