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死亡的背后
▲ 一起工伤赔偿金诈骗案审理始末
时间:2014-09-22 11:36:05 作者:禹爱民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
图为被告人法庭受审 “儿子”在工地上意外坠亡 现年48岁的胡旭云曾是湖南省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领导器重的车间技术骨干。12年前,在遭遇了下岗和离婚的接连重创后,胡旭云选择到各地打工,独自抚养儿子胡伟至大学毕业。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坚信知识会改变命运。 2013年,胡旭云只身远赴青海省西宁市务工,在一工地,认识了年仅14岁的“强子”。因为是老乡的缘故,胡旭云对“强子”颇多照顾,两人相处十分融洽,“‘强子’觉得我这人老实本分,认识不到2个月就提出要认我为干爹。”胡旭云在法庭上提起当年的事情,仍有几分自豪。 2014年春节过后,胡旭云和“强子”再次相约一起到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从事外墙装饰工作。因为两人一起吃、住,施工时也形影不离,大家都将他们俩当作了一对亲父子。 可是好景不长,工作才一个星期,“强子”就发生了意外。 3月10日下午,胡旭云与“强子”在保利国际广场A5栋3楼清理建筑垃圾。3时40分许,“强子”提出要去上厕所。 就在“强子”离开大概3分钟后,楼下传来“有人坠楼了”的呼喊声。胡旭云急忙停下手中的活儿,往楼下望去,只见有人坠落在了一楼的石堆上。 等他跑下楼仔细一看,坠楼者正是“强子”。此时的“强子”多处出血,呼吸困难。胡旭云抓住不省人事的“强子”的右手臂,呼喊着:“崽伢子,你一定要坚持住,救护车马上就到了” 。原来,“强子”为了攀爬上工程升降梯,想从3楼走廊直接跨过去,不小心失足坠楼。 半个小时后,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当救护人员将“强子”抬上车并询问谁是伤者家属时,胡旭云急促地上前回答说,“我是他父亲”,之后,随救护人员一起上了救护车。 赶到医院,医护人员立即展开抢救,但“强子”的生命体征已消失。10分钟后,医生确认“强子”死亡。 冒充亲爹与承包商签订赔偿协议 望着“强子”已经僵硬的身体,胡旭云在一旁沉寂着,不停地抽烟⋯⋯ 不久,公安民警找到胡旭云调查有关案发情况。事态在这一刻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胡旭云声称自己就是死者“强子”的亲生父亲,并说“强子”的真名叫胡伟。 3月10日晚,中建(长沙)不二幕墙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不二装饰公司”)作为保利国际广场工地的建筑承包商,安排工作人员给胡旭云开了一间宾馆房休息,以便做安抚和善后协调工作。 刚开始,胡旭云情绪有点激动,提出要120万元的赔偿。谈判进行大约半小时后,胡旭云退一步说要80万元,接着松口到75万元。几个回合谈判下来,最后双方确定赔偿72万元。 “谈判过程出奇地顺利,这让我方大感意外。”据当时在场的公司法律顾问事后回忆,如果胡旭云再坚持一会儿,可能赔偿额会更高一些。 当晚,不二装饰公司便与胡旭云签订了赔偿协议。协议中,死者的名字被写成了“胡伟”,胡旭云则以死者亲生父亲的身份在协议上签了字。 赔偿协议签订后,不二装饰公司提出要拿“强子”的户口本办理善后事宜。 对于这个新要求,胡旭云当即表示同意。他立即打电话给住在湖南益阳南县老家的父亲,要其准备好胡伟的户口本,然后又安排人将户口本带到长沙。 次日一早,胡旭云与不二装饰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到医院开具了胡伟的死亡证明。当天下午,“强子”的遗体被火化,火化证明中的死者为胡伟。 刚开始,建筑商还担心胡旭云当晚会有什么想不开的举动,接下来的事实证明他们的担心是多余的。 3月12日上午,按照不二装饰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财务操作流程,胡旭云与“强子”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赔偿款转账委托书,约定待胡旭云将死者户口注销后3日内将款打入胡旭云指定的银行账户。 当天下午,胡旭云拿着亲生儿子胡伟的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资料,与不二装饰公司的2名工作人员一起前往益阳市南县老家注销了胡伟的户口。 将胡伟的户口注销后,胡旭云并没有想到这事对亲生儿子会有什么影响。此时,他盼望的是72万元巨款早日如期到账。 处理善后露马脚 引发质疑 “强子”的善后事宜办得如此顺利,按说一切都水到渠成,告一段落了。可是,令胡旭云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出奇的冷静与爽快引起了赔偿方的怀疑。 最先发现问题的是不二装饰公司项目经理李成,他作为有着多年工作经历的项目经理,处理过多起类似工伤事故,唯独这一次伤亡事故处理得格外“顺利”,这对他来说还是头一回。 “当时胡旭云的表现很反常。按理说,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人生最痛苦的事。可是‘中年丧子’的他在这种打击面前,却没有表现得很悲伤,根本就没有流过一滴眼泪,甚至当殡仪馆确认遗体火化时,他既不看尸体,也不哭喊,还提出不要骨灰。”据李成回忆,“他唯独对赔偿款什么时候到账十分在意。” 3月11日晚,李成将自己的疑虑告诉了全程参与善后处理工作的另一位同事老彭。老彭对他的疑虑表示认可,并建议慎重行事。 “毕竟是一条人命啊,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我在全程陪护胡旭云这几天时间里,没见他给自己的亲友打过一个电话说一声,也没见有一个亲属过来协助他处理这件事。”老彭说。 另一个蹊跷的细节,也引起了劳务派遣公司苏武的注意。当时火化遗体时,“强子”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只有几十元零钱和一个五成新的手机。苏武要胡旭云拿回这些遗物时,胡旭云却无动于衷。 苏武和胡旭云同是益阳南县人,对自己老家的风土人情十分了解,叶落归根、入土为安,是家乡人最朴素的心愿,通常死者的遗物都会随同下葬。 胡旭云异常的举动,让他有了几分警觉。在办理火化证明时,苏武特意试探性地询问胡旭云家人的情况,胡旭云支支吾吾,对家人情况只字未提。3月12日下午,李成吩咐陪同胡旭云赴家乡办理户口注销事宜的老彭等人,完事后顺便到胡旭云老家打听下其家庭情况。经过简单的调查走访,老彭很快发现,工地意外坠亡的“强子”与胡旭云的儿子胡伟相比存在很多疑点:胡旭云的亲生儿子确实叫胡伟,但他读过大学,且一直在东莞工作,年纪也与“强子”有很大出入。 当老彭找到胡旭云的父亲、哥哥及部分亲属打听情况时,他们均表示没听说过胡伟出了什么意外,胡旭云近期也没对家人提起过什么,大家根本没有任何的悲伤神情。家人都感觉胡旭云此次回家,就跟往常一样,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随着调查的深入,老彭愈发觉得事情蹊跷。于是,他从派出所调取了胡伟的户口注销信息资料后,连夜赶回了长沙。此时的胡旭云还蒙在鼓里,并不知道“半路上突然杀出个程咬金”。 3月13日一大早,胡旭云按不二装饰公司的电话通知要求,兴致勃勃地赶往长沙,一门心思只等着办理赔偿款转账手续。上午10时许,在不二装饰公司,当苏武等人直截了当质问胡旭云有关情况时,胡旭云神情错愕,半天答不上话来。胡旭云无法狡辩,只好如实承认了虚构事实、将干儿子认作亲儿子骗取巨额工伤赔偿金的事实。其实,胡旭云根本不知道“强子”的真实姓名,更不知道“强子”家中的具体情况。 3月13日下午,胡旭云在不二装饰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长沙市天心区裕南街派出所投案,并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短短3天时间,胡旭云的内心经历了人生中从未有过的大起大落,当金钱梦破碎的那一刻,他终于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在派出所讯问室里,胡旭云边哭边询问办案民警说:“我交待清楚这事,啥时能让我回去?”经警方进一步调查,“强子”1999年5月出生,从小生活艰苦,父亲患有精神疾病,长期在精神病院住院治疗,母亲在广东打工。“强子”从14岁就辍学外出打工,出事时还不到15岁。 2014年3月14日,胡旭云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3月28日被批捕。 亲生儿子未现身 庭审时落泪 3月24日,胡伟被通知到长沙市天心区裕南街派出所配合做调查笔录时,才知道自己的户口已被父亲注销。当民警询问其是否知道父亲胡旭云与“强子”的“干儿子”关系时,胡伟一脸茫然。对于父亲的行为,他表示难以接受。据胡伟讲述,父亲在自己15岁时便与母亲离了婚,自己随父亲长大,父子感情还不错。目前,他在东莞一家湘菜馆工作,收入虽不高,但管好自己的生活没问题。 一个月后,公安机关为胡伟恢复了被注销的户口。 开庭前,天心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将胡旭云一案的开庭时间通知了胡伟,胡伟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知道了”,便迅速挂断了电话。 2014年6月30日,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胡旭云不停环视旁听席,好像在期待着什么。但遗憾的是,儿子胡伟及家人的身影始终没有出现在旁听席上。 当审判长问胡旭云:“如果72万元赔偿款打入你的账户,你准备如何处置?”胡旭云回答说:“我打算将这笔钱用于儿子结婚和购房,我只希望儿子能过上体面的生活,不要像现在这样到处漂泊。”在最后陈述阶段,胡旭云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自己一时侥幸酿成了现在的苦果,只怪自己贪念太多。现在最担心的是年近八旬的父亲。他身体不好,真不知道自己以后还能不能尽孝。至于儿子,我只希望他过得幸福就可以了,给他带来这样的伤害,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得到他的原谅。” 值得一提的是,经多方协调,2014年4月22日,“强子”的亲生母亲与不二装饰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并从公司拿到了90万元的赔偿款。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旭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胡旭云实施诈骗行为时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胡旭云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到公安机关投案,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第23条,第67条第1款之规定,以被告人胡旭云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一审宣判后,胡旭云没有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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