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抚松法院:法官巧解家事续亲情
时间:2026-05-22 16:56:59 作者:乔元兀 吴可冉 来源: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近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露水河法庭成功审理一起老人遗产继承纠纷案,让四兄弟冰释前嫌,重续亲情。 几年前,四兄弟的父母相继离世,均未留下遗嘱。其父母生前留有两套房产:一套位于露水河镇中心小区,另一套系老宅。兄弟四人在如何分割老人遗产时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老大认为自己是长子,理应多分;老三认为,自己与父母一直同吃同住,付出的照顾时间和精力最多,于情于理应该占大份额,要求将老宅划给自己;老二和老四则表示,两人虽常年在外地,对父母所尽的赡养义务确实少些,愿意放弃部分权利,但也要求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份份额。协商无果后,老三将其他三兄弟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分割父母留下的两套房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迎华仔细核查涉案房产信息,并多次组织兄弟四人沟通协调,耐心释法说理。为准确掌握实情,法官多次走访涉案房产所在的社区,实地了解老三与父母同住期间的赡养情况。同时,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普法: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在此基础上,法官顺势提出兼顾法理与亲情的调解方案:案涉老宅主要由与父母同吃同住且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老三继承;露水河镇中心小区的房子由老大继承;老大和老三则给予老二和老四一定的经济补偿。 最终,法官的调解方案得到兄弟四人的一致认可,四人纷纷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至此,一场因老人遗产引发的继承风波得到平息。 “我们兄弟间的事儿让法官操心了!谢谢!谢谢!”事后,兄弟四人向法官表达了谢意。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

打印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