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抚松法院:一次跨省的善意文明执行
时间:2025-06-09 16:12:59 作者:乔元兀 来源: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谢谢!谢谢法官!你们能大老远赶来,我心里就踏实多了!”申请执行人陈某顺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近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获取执行线索后,迅速赶到黑龙江省伊春市某大山深处,依法查封固定被执行人所有的大批人参及成品参土。 图为查封现场 供图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原告陈某青与被告陈某顺系亲戚,陈某青曾借款70余万元支持陈某顺发展人参产业。后来,由于两人“闹掰”,原告陈某青想要回该笔借款,却遭到陈某顺的拒绝。无奈之下,陈某青将陈某顺诉至法院。陈某青胜诉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承办法官在调查中获悉,陈某顺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某地有大面积人参产业项目。为了避免其隐匿或转移财产,承办法官立即带队驱车500余公里赶往现场。执行小组抵达现场后迅速开展工作:GPS测量人参面积、核准数据、绘制图纸、全景航拍、张贴执行公告……当执行小组与原被告现场确认相关数据无误后,将封条郑重地贴到了涉案的人参棚上。至此,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陈某顺名下的0.8公顷人参及6公顷成品参土完成查封,为下一步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次执行中,抚松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并灵活采取“蓄水养鱼”“活封活扣”的柔性执法方式,依法引导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观念,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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