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2-13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法院传真 >> 正文
韶关曲江法院:司法建议堵塞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秘角落”
时间:2024-11-01 16:17:31    作者: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董文杰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石静怡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就在审理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据悉,曲江法院在审理相关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被告人通常选择在宾馆等地点实施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毒品、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等不法行为,且部分宾馆在入住人员信息登记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较大漏洞,沦为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秘角落”。

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曲江法院向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有关加强旅馆业监管的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大未成年人入住管理监督力度,敦促经营者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要求,采取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等措施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对责任履行缺位场所加大处罚力度,消除新业态监管盲区,加大对“无人”旅馆业场所经营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管。

收到司法建议后,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开展整治行动。对酒店、宾馆等场所开展突击检查,对未落实规定的场所依法从严查处;对于在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倒查涉案经营者和相关人员主体责任,依法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和罚款处罚;通过网络监测酒店网订平台营业执照公示情况、线下摸排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旅馆。通过资质审查、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一系列工作,强化对旅馆业的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提高酒店服务的安全性,共同构建更加安全、更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

近年来,为从源头上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曲江法院先后向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建议6份,回函率100%,促进多方协同发力、齐抓共管,共同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