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黄骅法院:顺利完成一起异地迁出工作
时间:2023-08-30 10:51:41 作者:王庆亮 来源: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近日,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依托协作联动机制,联合兄弟法院,顺利化解了一起异地强迁案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践行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宋某与H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黄骅法院经审理并判决,H公司偿还宋某借款1200万元。判决生效后,H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宋某于2021年向黄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依法对H公司名下的数套门市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在拍卖过程中法官发现,其中一套位于孟村的门市已租赁给W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门市的租赁到期日为2023年5月。 2023年1月,位于孟村的门市顺利完成拍卖。为保障门市租赁到期后能够顺利腾空,执行法官与W公司就门市到期迁出事宜进行多次沟通。沟通中,W公司表示,其在租赁期间对门市进行过装修并缴纳了暖气接口费,如不能解决上述问题无法积极配合迁出。针对W公司提出的问题,法官又与H公司沟通并调取了双方租赁协议,经查明,协议中明确约定到期后租赁人应自行迁出,各类装修费用租赁人不得要求补偿。H公司也拒绝补偿。 后经再次沟通,W公司始终不愿积极配合。租赁到期后,法官依法张贴了限期迁出公告,责令租赁人限期搬离,但W公司置之不理。为此,法官来到孟村法院,与该院执行局负责人详细沟通了案件情况并得到了大力配合。在做好买受人工作的同时,两地法院通力合作前往门市处与W公司负责人见面约谈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最终在充分协调下,买受人与W公司达成一致,买受人同意对W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暖气接口费的支出予以适当补偿,W公司也同意自行迁出。7月3日,W公司顺利迁出,异地执行迁出工作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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