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5-18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法院传真 >> 正文
白山浑江区法院:下乡实地走访解租赁纠纷
时间:2023-06-20 11:35:25    作者:朱雪莲    来源: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通沟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涉农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因该案争议较大,为查明案件事实,有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于瑞成带领团队一行3人进村入户,开展实地走访踏查。

0.85.jpg

图为承办法官在实地走访踏查案涉房屋。

该案中,承租方要求返还剩余租赁费,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支付维修租赁房屋设施的费用以及因生产造成的房前田地苗木损失及解除合同腾退房屋产生的垃圾清运费,双方对租赁房屋现状、合同的履行情况表述不一且均不认可对方主张。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一行在历经1个多小时的盘山公路和10余分钟的山路攀爬后到达案涉房屋现场。在仔细踏查房屋的现状以及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询问后,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的查明有了更为精准的认识与把握。同时,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释法说理,双方均表示相信法律,相信法官。

多年来,浑江区法院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理念,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走访调查与开庭审判相结合,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跟进群众需求,用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来自司法的真情关怀。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