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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天桥区法院:深入调研 靠前服务 有的放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3-05-12 14:15:14    作者:张晓玲    来源: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走进企业、深入调研、扎实工作,树牢“有解思维”、发挥审判职能、规范建章立制、用活司法资源……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在防控企业法律风险中主动担当,推出系列工作举措,持续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赋能,有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

走进企业,切实弄清“急难愁盼”

“来到这里,就是要知道‘企业最需要什么’,以便把企业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法院的‘履责清单’。”4月3日,天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维民带队来到天桥城市更新发展集团走访调研。他一边详细了解企业在项目建设、用工制度、经营回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边征求企业对法院司法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而这也是短短一个月内,他第二次来到该集团。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强调要在全国法院大兴调查研究,要通过调研发现真情况、解决真问题。

翻看天桥法院的走访调研记录:执行局干警走进中恒商城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调处”活动,深入一线了解民营企业实际困难,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听取对法院工作、执行案件办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民二庭庭长崔海珍带队到天桥区谷轮制冷设备公司走访,与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民营企业的经营难点、痛点,帮助梳理企业在设立、治理、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点,紧扣企业提出的难点问题,对涉及的相关法条进行解读;副院长王贵东带队到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调研,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近年来涉诉涉执情况,并广泛征求企业对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天桥法院在“广泛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的助推下,提高了进企业的频次,切实了解到企业的司法需求,帮助企业解决了发展困难,受到辖区企业的好评。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新亭说:“通过调研解决了企业长期在司法程序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在日后的经营过程中加强法律风险控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充分展现了天桥法院为民服务的司法情怀和担当。”

靠前服务,从“要我做”到“我要做”

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是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也是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的核心产业示范区,园区内有上市企业、外资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及新业态产业企业2300余家。桑梓人民法庭位于产业园区内。自成立以来,桑梓法庭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将服务企业法律需求作为重要任务,持续抓实抓好。

“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在多年的实际工作中,桑梓法庭通过送法进企业,面对面讲政策、答疑虑、普法律,做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主动增进与工业园企业之间的法治互动交流。例如,针对园区企业普遍存在的合同内容不规范、存在纠纷隐患的情况,桑梓法庭及时与园区管委会进行沟通,组织相关企业召开座谈会。在座谈会上,桑梓法庭反馈案件的审理情况,重点对合同内容不规范产生的败诉原因进行分析,提醒园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合同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提前采取措施避免各类纠纷的发生。

为保障园区高质量发展,桑梓法庭先后4次派出资深法官给产业园内的企业授课,为50多家企业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等法律法规,开展法律咨询,提高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水平。近两年,法庭共审理涉园区企业的民商事案件215件。其中,审理的涉战备物资加工承揽纠纷案,立案当天裁定先予执行,次日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保证了物资顺利交付。

为使涉电子商务案件的审判更高效,桑梓法庭组建互联网商务案件专审团队,配备专业设备,方便电子证据展示质证。两年来,共审结各类电子商务诉讼案件123件,有力维护了电子商务经营秩序。

桑梓法庭是天桥法院工作的一个缩影。济南市天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博表示:“天桥法院主动担当作为,在防控企业法律风险,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了审判职能,用活了司法资源,值得充分肯定。”

筑牢体系,以制度规范行动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天桥法院深刻认识到建章立制、规范引领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基础。为此,天桥法院制定出台《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指标、“办理破产”指标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工作指导意见》,在“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领域为行政管理者、法院、企业搭建沟通平台,营造出更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全面梳理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按照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原则,制定《天桥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区的“十三条意见”》,为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化指引;完善《院庭长审理案件工作办法》《关于严格审限管理的规定》《天桥区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有力推动了庭室联动、协调配合、务实高效司法工作机制的形成。

在各项政策的保驾护航下,天桥法院办理的“执行合同”指标、“办理破产”指标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在考核验收中名列前茅。涉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32.76%,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期限内结案率99.8%。

孙维民表示,下一步,天桥法院将继续保持“走访调研”的工作作风,深入了解“企业想要什么”和“司法能做什么”,用好司法资源,全面做好司法为企、助企、护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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