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法院:发挥审判职能 筑牢食药安全防线
时间:2023-03-15 10:44:03 作者:任静会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3月14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宣判了严某某销售假药案,以及王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支队干警和群众代表等50余人到场旁听。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至2022年,被告人严某某、王某某分别在其经营的店铺内售卖药品和保健品,后经鉴定,严某某售卖的药品为假药,王某某售卖的保健品为有毒有害食品。最终,法院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并处罚金。同时,法院依法对两名被告人发出从业禁止令,禁止其在一定时期内从事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等相关活动。 “仙桃法院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公开宣判这两起案件,彰显了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鲜明态度。”庭审结束后,旁听代表纷纷表示,“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次公开宣判不仅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也对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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