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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大同法院:家暴起诉求赔偿 法官调解抚创伤
时间:2023-02-16 10:49:45    作者:董婧    来源: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

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因家暴引发的离婚纠纷案。

原、被告双方于2021年1月经朋友介绍认识,同年5月双方登记结婚并重新组建家庭。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婚后经常拌嘴吵架,被告多次向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并打骂原告的孩子(孩子系原告与前夫所生),对原告和孩子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因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原告向大同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次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争执不休,均表示要法院依法裁判,但主审法官李淼在听完双方陈述及查阅证据材料后,认为此案单纯以判决结案,并不能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遂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离婚,只是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不能达成一致。经过法官的劝解和开导,从家庭和受害人的角度,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解除婚姻关系,被告向原告赔偿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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