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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法院:让69名农民工安“薪”过年
时间:2023-01-20 12:33:05        来源: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人民法院

1月19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在家家户户忙年的时候,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大厅里,执行法官也正紧张有序的忙碌着,通过线下、线上方式,为69名农民工集中支付执行款143万元。“本来都不抱希望了,多亏了你们啊!”农民工老刘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自己的工资款时,难掩内心喜悦,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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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沈某、某工程建设公司承包诸城某产业园项目,沈某带领来自多个省份的69名农民工进行施工。项目完成后,经过结算,沈某共拖欠69名农民工劳务费143万余元。工人们索要无果后诉至诸城法院,经依法审理,法院于2022年12月作出判决,判令沈某支付69名农民工劳务费共计1432175元,某工程建设公司对劳务费先行清偿,且产业园项目的发包人诸城某公司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上述工资。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69名农民工向诸城法院申请执行。诸城法院迅速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坚持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原则,多措并举调查各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执行过程中,经过调查,沈某、某工程建设公司均受疫情影响,无履行能力,且某工程建设公司在发包人诸城某公司处享有的工程款债权被多起案件查封。执行法官迅速与该公司对接,确认债权查封顺位,制作分配方案。在对该债权进行分配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将该69名农民工工资列为优先清偿范围,先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为确保农民工兄弟尽快拿到血汗钱,安心过年,执行法官于1月18日依法划拨了该公司银行存款143万元,并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方式为申请人兑付执行款。对能到法院的申请人,立即现场办理支款手续;对人在外地的申请人,通过线上直接转账到申请人银行卡中,赶在春节前将执行款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农民工兄弟挣钱不容易,我们不能让他们的汗水白流,要想尽办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过一个安心年、高兴年!”案件承办人张纪亮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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