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23
星期二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法院传真 >> 正文
晋中中院:当庭宣判一起涉养老诈骗案
时间:2022-08-15 14:14:05    作者:张晖    来源: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25日至28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案值高达2958万余元的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9年9月起,被告人韩某某伙同其他25名被告人,利用互联网等媒体,针对患有糖尿病、偏瘫、脑血栓的老年人群体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诈骗人员提取通过广告获取的患者信息,将信息转给同伙。同伙冒充某医院的老师或医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诱使被害人高价购买成品药。

诈骗人员分工明确,其将销售成功的被害人信息交给配货员,配货员将药品通过快递寄出,被害人以货到付款的方式签收药品。之后配货员将被害人信息交给售后人员,售后人员冒充某医院老师、主任等身份,主动打电话联系被害人,用事先准备的话术等资料与被害人沟通,并将被害人推荐给冒充院长、专家等身份的诈骗人员。诈骗成员通过相互配合骗取被害人信任,诱使被害人高价购买提前准备的低价药品、汤药,实施诈骗犯罪,涉案金额高达2958万余元。被告人王某父子为其非法提供汤药制剂10万余袋,非法获利110余万元。

78.jpg

法院判决,被告人韩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谷某某等25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提供制剂的被告人王某父子犯妨害药品管理罪,分别被判处五年、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