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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法院:集中宣判两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时间:2021-11-30 15:50:13    作者:马丁烨    来源:吉林省扶余市人民法院

“被告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近日,吉林省扶余市人民法院对两起涉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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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石某和包某都是小学文化,居住在农村地区,分别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在巡逻过程中查获,经松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石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71.86mg/100ml,包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3.92mg/100ml,二者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其中包某属于醉酒驾驶无籍机动车。案发后,两名被告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认罪认罚。扶余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两人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21年是“醉驾入刑”10周年。十年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很多人都懂得的道理。但在部分农村地区,由于劝酒风气盛行,部分农村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交通执法资源和管理力量有限等原因,酒驾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危及交通安全。

扶余法院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并对此次庭审开展了媒体直播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法治教育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的安全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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