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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法院:死亡赔偿起纠纷 法庭释法终和解
时间:2021-10-15 13:53:57    作者:谭昭君    来源: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

近日,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沙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死亡赔偿金共有物分割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

袁某系左某之子,张某之夫,生前从事空调安装工作。2021年6月,袁某在安装空调过程中触电身亡,其所在公司及客户共计赔偿袁某近亲属110余万元,赔偿款全部打入张某银行账户。张某收到款项后,只给付左某20000元。左某多次向张某催要其他应得款项,张某拒不给付,左某无奈诉至高县法院沙河法庭。

递交起诉材料时,左某谈起丧子之事情绪十分激动。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安抚,并认真审阅了案件材料。为保障左某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询问左某是否申请财产保全,并在确认左某没有财产可以提供担保后,工作人员告知可以购买诉讼保全责任保险,经济负担相对较小,左某听取了工作人员的建议。

采取保全措施后,张某打来电话,态度恶劣地质问工作人员,并声称因银行存款被冻结,导致两个孩子的生活没有经济来源,要求解除保全措施,否则就将孩子送至法院。工作人员耐心与张某沟通并释法析理,张某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表示会认真考虑。

几日后,左某与张某一同来到沙河法庭,左某高兴地告诉工作人员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张某也表示已将赔偿款带来,可以当庭给付。考虑到资金安全,工作人员建议双方先到银行将现金存入左某账户,再来办理案件相关手续。半小时后,双方返回法庭,左某向张某出具了收款收据,案件至此得以圆满解决。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沙河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和诉源治理制度优势,切实为有司法需求的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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