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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法院:云上宣判拒执案 震慑“老赖”扬法威
时间:2021-07-30 08:32:14        来源: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

7月27日上午, 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公开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件,以被告人庞某福、庞某明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高州市28个镇(街)488个村(居)2400多名干部群众,通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远程视频系统在线观看了庭审直播。

2019年3月12日,高州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庞某福、庞某明、洪某梅应偿还欠款660114元及利息给黄某。判决生效后,三名被告没有按时履行义务,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查封了庞某福名下的江淮牌小汽车、别克牌小汽车及庞某明名下的别克牌小汽车,并责令两人将上述查封的车辆交付法院评估、拍卖,同时告知逾期不交付的法律后果,但两人拒不交付。其后,法院执行部门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查控,均无法发现以上车辆下落,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庞某福、庞某明的家属代为将上述涉案的两辆别克牌小汽车交付法院执行部门处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庞某福、庞某明的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庞某福、庞某明的家属代为将涉案的两辆小汽车交付执行部门处置,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结束后,镇(街)干部群众纷纷表示,通过远程观看庭审直播,深刻认识到自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严重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法律面前无戏言,违者必惩。

今年以来,高州法院通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累计组织干部群众远程观看庭审直播5000多人次,在线开展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功能介绍、推广民法典、企业安全生产“云普法”讲座6场次,有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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