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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法院:三天高效执结仓储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1-07-27 14:32:46    作者:张蓝月    来源: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近日,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南大港人民法庭仅用3天时间高效执结了一起仓储合同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黄骅某物流公司追回欠款31万余元。

2017年9月,黄骅市某物流公司与上海某物产公司签订了一份煤炭仓储合同,约定该物产公司在物流公司货场仓储煤炭。2018年4月,合同履行完毕,上海某物产公司应按照约定支付仓储费314083.26元,但其未履行。因上海某物产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公司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股东上海某科技公司,故上海某科技公司应对此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此,黄骅法院依法判决上海某物产公司向黄骅某物流公司支付仓储费314083.26元及利息,上海某科技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到期后,上海某物产公司及其股东上海某科技公司在判决发生效力后均未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黄骅市某物流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大港法庭执行法官刘嵩受理案件后,立即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限额冻结了二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在办案过程中,刘嵩法官积极与身处异地的二被执行人沟通协调,发现主债务人上海某物产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其股东上海某科技公司认为自己与上海某物产公司之间财产相互独立,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抵触情绪较大。与此同时,刘嵩法官也丝毫没有放松查找二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终于在网络查控反馈和债权线索查询结合下,冻结并足额划拨了被执行人上海某科技公司的账户存款和到期债权。

案件款到达法院账户当日,刘嵩法官立即向申请执行人进行案款发放。该案件从受理到结案仅仅用了3天时间。当事人黄骅某物流公司负责人表示:“拖欠了4年的欠款终于要回来了,太感谢刘嵩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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