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26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法院传真 >> 正文
黄骅法院:善意执行传递司法温暖
时间:2021-06-25 13:33:10    作者:王萍    来源: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感谢党和政府的信任,感谢法官的帮助。我一定改过自新、努力工作、踏实做人。”再三跟执行法官确认过自己不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后,被执行人高某放松了紧绷半年的心弦,向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

1月14日,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法官刘嵩收到一个关于刑事处罚的案件,被执行人高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600元。案情看似简单,办案经验丰富的刘嵩却并不乐观:像高某这样刚刑满释放的人员,通常没有积蓄,而且难以很快被社会接纳,就业比较困难。

果然,经过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反馈发现,高某几乎一无所有,仅有的两张银行卡上只有极少余额,但执行法官还是依照程序进行了限额冻结。听到这个消息后,高某十分焦急,向法官解释了目前的处境。

原来,出狱后的高某确实陷入了无用人单位敢聘的窘迫处境,处处碰壁的状况令其十分苦恼,他不仅法院的罚金未缴清,还有一些个人债务未还清。债务和就业的压力使高某在与法官沟通的过程中一度哽咽。刘嵩在了解情况后,安慰高某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并提出让其分期缴纳罚金。一个星期后,高某找到一处工地的工作,月薪三千多元,并主动向法官提出分期还款的要求。

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刘嵩陆续收到高某的转账记录,但因办案周期超时,根据规定,该案件要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高某缴清罚款后再恢复结案,但这样的前提是给高某上限制消费令甚至是失信决定书。高某得知后,向法官恳求,他现在工作地点在天津,如果被加入限制消费或失信名单,将对他的出行和生活造成很大不便。考虑到高某的实际表现,最终,法官在顶住结案压力的情况下,高某用6个月的时间缴清了这笔3600元的罚金,收到结案通知书的高某如释重负。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