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5-06
星期一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件 >> 案件报道 >> 正文
高效立案解难题 司法为民促和解
——北海海事法院立案庭高效调结一起诉前保全案,帮助申请人追讨回被拖欠的430万元运费
时间:2014-08-04 09:09:27    作者:王艳    来源:北海海事法院

8月1日下午,防城港某船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陈某冒着酷暑给北海海事法院立案庭送来了一面题为:“高效立案解难题,司法为民促和解”的锦旗,对该院立案庭法官高效、公正、为民的办案作风表达诚挚的谢意,感谢立案庭法官及时帮助他们追讨回被拖欠的430万元运费。

2014年7月14日,申请人防城港某船务有限公司因被申请人广西某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两次拖欠其运费共计430万元,遂向北海海事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堆放于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码头1602堆场的1.3万吨煤炭,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北海海事法院立案庭法官认真审查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担保情况,并与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核实被申请人煤炭的具体堆放位置,急当事人之所急,当日受理了该保全案,顾不上下班作息时间,加班做出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堆放于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码头1602堆场的1.3万吨煤炭的民事裁定书。为保证快速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有关部门,立案法官当晚与北海海事法院防城港派出法庭联系,利用电子签章的科技手段高效、准确将法律文书传送至派出法庭,并跟进、督促法庭及时高效完成送达任务。

同时,立案法官多次电话与被申请人广西某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并将保全的情况向其释法明理,权衡利弊,想方设法支付拖欠的运费。

时隔两日后,申请人打来电话说被申请人有履行支付款项的意思表示,立案庭法官立即抓住时机,耐心与被申请人进行沟通,要求其以实际行动取得申请人的谅解,将纷争止于保全阶段。

7月29日,申请人防城港某船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陈某满怀喜悦之情打电话给北海海事法院立案庭法官告知被申请人已全部支付拖欠的430万元运费,公司不再起诉被申请人,减少了诉累和诉讼成本。申请人对立案法官这种急当事人所急,公正、高效的调解结果非常满意,于8月1日送来了锦旗以表感激之情。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