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扫黄”不是侵犯而是保护了妇女权益
失足妇女处非法卖淫产业利益链底端
时间:2014-02-22 10:42:22 作者:范传贵 来源:法制日报
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连日来,各地纷纷公布了“扫黄”战果。在发布卓有成效的打击数据的同时,各地均表示,要深挖卖淫嫖娼行为的“保护伞”。 这源于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此前的表态:“对娱乐服务场所等凡涉及卖淫嫖娼和色情表演、聚众赌博、吸贩毒、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决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及幕后‘保护伞’。” 有关专家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在非法卖淫产业的利益链条中,失足妇女处于最底端环节,受到组织者、经营者和“保护伞”的层层盘剥,几乎沦为工具。 此前,有人提出,“扫黄”侵犯了女性的“身体支配权”。这一说法受到广泛质疑。有关专家认为,扫黄不是侵犯,而是保护了妇女的权益;而且,卖淫行为不被法律所允许,法律只会保护公民合法的权利。 受骗被拐入行现象严重 一份来自高校的调查显示,大部分性工作者入行都是被他人带进去的,在最初的起点上,她们并没有多少选择余地。 “来的时候不知道是做小姐的,招工的那人说是做服务业的,在酒店做服务员接接电话,结果到这才发现是在小宾馆做色情服务。”一名失足妇女曾对媒体表示。另一名失足妇女则向警方讲述:“以为只是做单纯足疗的,只要给客人按摩按摩脚就行了,让他们放松放松,没想到有的客人进去房里就不出来了。” 除了被骗外,被拐卖受迫入行的现象同样时有发生,相关媒体报道不断。 2013年,北京大学一个课题组从北京两拘留所收容的失足妇女中,随机抽取了300名进行调查,同时在民间抽取了60名普通女性作为“参照组”。调查显示,即便“小姐组”收入远远高于“良家组”,但在回答“如何看待性交易”这一问题时,有78.2%的“小姐”感到耻辱,甚至超过了“良家组”对性交易感到耻辱的69.8%。 “之所以拿着不菲收入却比普通人更憎恨自己的职业,就是因为在这行中,她们几乎毫无尊严可言。”禁娼政策研究者刘文彦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 他认为,卖淫行为本身就是对妇女权益最大的侵害。“我们现在‘扫黄’常常说背后有利益链,的确这样,经营者、组织者、‘保护伞’,这些都在上端,失足妇女是这个利益链最底层。”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对此深有同感:“所以我们如果保护这种行为,其实是在保护她们受虐待的权益,同时是在为欺侮这些女性的人在张目。扫黄实际上不是侵犯,而是保护了妇女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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