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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提速看得见
时间:2019-02-25 09:38:59        来源:中国审判网

“此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科技感、趣味性非常强,拉近了社会公众与法院之间的距离,促进了阳光司法,增强了司法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院、认同司法、信赖法治。”2018122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体验阳光司法·感受公平正义”主题开放日活动现场,一位深圳市人大代表如是说。

此次活动是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万场直播·当庭宣判暨法院开放日”活动的“收官之作”。自20183月开始,深圳法院持续开展“万场直播·当庭宣判暨法院开放日”活动,在庭审直播和当庭宣判逐步实现常态化的同时,由深圳市两级法院轮流开展大型开放日活动,每月一场,面向市民开放。

截至目前,深圳市两级法院共举办了10场开放日活动,开展了16000余场庭审直播,网络总点击量突破1500万人次,平均每场开放日活动的参与人数接近500人。

“通过‘万场直播·当庭宣判暨法院开放日’活动,深圳中院既拉近了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理解与认可,同时倒逼法官提升司法素养,推动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深圳中院院长万国营说。

创新司法公开 让正义可视

“庭审直播是互联网时代司法公开的重要创新。”深圳中院副院长胡志光说。

在深圳法院2018年的最后一场开放日活动中,主会场通过现场连线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了当天的庭审情况。由胡志光主审的案件庭审现场通过视频网站全程直播,经当庭宣判后,裁判文书自动生成并实现了当场送达。

“这样一来,社会公众见证了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切身感受到了法官们身体力行的审判工作状态。”深圳市人大代表张卓颖说。

胡志光表示,如果将庭审现场比作“司法剧场”,法官、原告、被告、诉讼参与人、书记员等就是“司法剧场”中的“演员”。在这个“舞台”上,当事人有话在庭上说、有证据在庭上举、有理在庭上辩。通过一起起具体案件的公开审理,诉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能够直观地看到裁判结果的形成过程,通过可观、可感,可触摸、可评述的方式,使每一场庭审都是一堂生动鲜活的法治公开课。

2018年,深圳中院坚持“以直播为原则,以不直播为例外”,持续开展“万场直播·当庭宣判暨法院开放日”活动,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开展庭审直播5310场,观看人数总计达2961168人。

日前,中国庭审公开网根据全国各级法院在该平台上的直播数据,评选出了2018年全国法院“优秀直播法院”“直播量增长前50名法院”“优秀直播法官”等多个奖项。深圳中院的庭审直播数据位列全国中级人民法院第2名,荣获“优秀直播法院”称号。

“庭审直播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深圳法院阳光司法、公正司法的过程。”深圳市政协委员曹国文说。

据了解,“万场直播·当庭宣判暨法院开放日”活动是针对2017年“千场直播·当庭宣判”专项活动的传承、扩大和深化。20179月,深圳两级法院以推进繁简分流改革为依托,在深化司法公开方面进行了全新尝试。在为期3个月的“千场直播·当庭宣判”专项活动中,深圳两级法院共完成直播1040场,总点击量达1317326次,当庭宣判率达到90%

在此基础上,“万场直播·当庭宣判暨法院开放日”活动创新采取“1+N”的形式开展。据介绍,“1”是指常态化的庭审直播和当庭宣判。深圳两级法院的民商事速裁庭在活动期间需完成一万场庭审直播和当庭宣判。“N”是指各个法院的开放日活动,要以司法改革成果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为重点,主动设置议题,展现各个法院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果。

“这一活动体现了深圳法院的改革创新精神,诠释了责任与担当。”深圳市政协委员蒋雷说。

推进繁简分流促正义加速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是深圳的城市符号。在这里,司法公正和诉讼效率实现了有机统一,达到了高质量、高水平、高层次的平衡。

深圳中院速裁庭审判长黄瑜瑜介绍,以其办理的一宗劳动仲裁案为例,当事人向原单位依法索要劳动报酬。此类案件属于简单案件,不仅办理周期短,还需要实现当庭宣判。因此,当事人在庭审结束后,当场便能收到客观公正的判决结果,从而推动案件更快地进入执行程序,以便当事人尽快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

据了解,法庭宣判分为两类: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其中,当庭宣判要求法官在庭审现场宣布认定事实的理由、适用法律的依据和判决结果。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当庭宣判并不是主要的和常态的宣判方式。与定期宣判相比,当庭宣判对判决内容和裁判效率的要求相对较高。

“在深圳法院,庭审直播和当庭宣判已经成为审判工作的常态。”深圳中院速裁庭副庭长朱珠介绍:“这样有利于缩短审限、减少诉累,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督促法官严格依法规范履职,全面提升法官们的庭审驾驭能力、事实认定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

2018年,深圳中院收、结案数量位居全国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名,办案数量再创新高。深圳中院研究室副主任黄振东介绍,2018年,深圳法院共当庭宣判案件42030起。通过整理分析其中可供系统抓取的38548起案件,黄振东总结出了深圳法院2018年当庭宣判的案件情况和特点:案件类型高度集中,主要类型案件的当庭宣判率不均衡,以小标的案件为主,上诉率较低,小额诉讼适用率较低、普通程序适用率较高,审理天数较短。

“民事诉讼当庭宣判,不仅是人民法院展现司法公开和司法效率最有力的载体,也是人民法院弘扬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方式,更是人民法院应对当前诉讼爆炸、诉讼拖沓迟延等问题的最好措施之一。”黄振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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