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4-26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法院传真 >> 正文
‘晒’庭审,明得失,促公正
-----蒙山县人民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侧记
时间:2014-06-12 11:41:10    作者:蒋旅    来源:广西省蒙山县人民法院

                                             庭审观摩现场

                                          对庭审进行评议


6月10日、11日上午9时,广西省蒙山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两起刑事案件,主动邀请蒙山县人大法工委、政法委、公安、检察、司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社区人员等九个部门共25人参与庭审观摩活动,并就两次庭审召开交流点评会议,对庭审法官庭前准备、着装,庭审程序、庭审作风,庭审的掌控和驾驭能力、合议庭的合议等进行交流评议。 通过活动让他们零距离了解法院的审判工作程序,充分听取他们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阳光司法工作的开展。

“晒一晒”庭审过程

6月10日,开庭中,湄江南社区黄卡妮对法院开庭的各项硬件、软件设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看着庭审直播大屏幕、扫描仪、话筒设备齐全,好奇的问道:“庭审可以全程录音录像吗,庭审会在网上直播吗?”当得到法院工作人员的肯定回答后,她对庭审的公开、透明表示了由衷的赞叹。

法院工作人员向他们介绍了蒙山法院推进阳光司法,正逐步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力图让审判流程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司法文书事实清、依据足、说理透,案件执行信息公开化、规范化、便捷化,打造有着蒙山特色的阳光司法平台,让庭审过程‘晒一晒’也是推进公正司法和为民司法的重要举措之一。

当天的庭审结束后,蒙山县蒙山镇民主社区的陆健详:“今天是我第一次来参加庭审观摩活动,最大的感受就是规范,从法官着装、法警值庭、开庭语言、庭审程序等方面都很规范,让我大开眼界。”

通过两天庭审观摩活动,观摩人员均表示,对法院的审判工作、审判流程有了更深的了解,从中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开与公正,感受到了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工作的决心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务实态度,认为这次庭审观摩活动,有力地促进各方工作的开展及社会的和谐。

“评一评”庭审得失

在两次庭审过程中,观摩人员都认真观看整个庭审过程,并对庭审的各个重要节点认真做好笔记,还就庭前准备阶段、庭审阶段、合议功能等各个程序进行了评议,五位人民陪审员对此感触颇深。

“审判庭的话筒有时候不通,声音效果不是很好。”“庭审直播的大屏幕播放效果不是很清晰。” 其他人民陪审员也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人民陪审员程远林说:“今天的庭审,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教学课,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对今后做好陪审员工作更有信心了。”  

其他观摩人员也认为审判人员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展示出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庭审程序严谨、规范,庭审技巧和水平都比较高,人民陪审员与审判长、审判员配合默契,庭审质量有较大提高。表示通过观摩、交流、评议为大家提供了一个交流庭审经验和相互学习的平台,从中查找自身在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到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和陪审员的经验、方法和审判技巧,从而有效提高自身参审水平和质量。

“议一议”民主监督

“今天和大家一起聊一聊,就是希望大家多提意见和建议,认真监督我们法院的工作。”秦永炎副院长的话音刚落。

“蒙山法院很重视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整改,与上次相比就让我看到了很大地变化,法院的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都得到了有效加强。”人大代表戴瑞平便接上了话荐。政协委员张超林也说:“是啊,看看这次观摩庭审的人员更多了,涉及的相关部门更广,拓宽了群众呼声进入人民法院的渠道,法院还聘请了特约监督员,制定了监督制度让司法更‘阳光’。”

对此,该院秦永炎副院长表示,加强审判作风、审判纪律、干警队伍廉政教育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重点,扩大外部监督面,变被动为主动,坚持司法公开,做好阳光司法工作,以公开促公平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工作的目标。

近年来,蒙山法院通过组织“阳光审判”、“阳光执行”中充分发挥党外人士作用,多渠道、多载体推行审判公开的改革与创新,将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置于党外人士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通过组织 “走访下基层”、“案件听审”、 “公众开放日”、“庭审观摩”和“见证执行”等活动,方便公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以此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审判监督,推进阳光司法,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促进案件的公平、公正审判。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