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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弗莱堡地方法院观审
一位中国学者眼中的德国刑事审判
时间:2018-05-31 17:14:49    作者:丛日禹    来源:中国审判网

旁听宣判

德国时间2018年3月22日上午 8点,我赶到弗莱堡地方法院(Landgericht Freiburg)排队,旁听来自阿富汗的难民Hussein K.强奸并杀害女大学生Maria L.案的一审宣判。在离法院很远的地方就能看见很多媒体记者已经围在了法院门口。据说参与旁听的民众从7点半就排起了长龙。等我排队半个小时过了安检进入法庭的时候,本案宣判的四号法庭一楼的旁听位置已经全部坐满,只有二楼还有几个零星的座位。等我坐定不久,参与本案公诉的检察官EckartBerger先生、被害人父母委托的律师Bernhard Kramer先生和被告的义务辩护律师Sebastian Glathe先生先后到庭,其中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当庭换上了自带的工作制服。大概9点20分左右,被告人Hussein K.从旁听席右侧被带进法庭,照相机的声音哒哒哒地不断响起。

9点30分,宣判准时开始。弗莱堡地方法院青年法庭(Jugendkammer)的法官一行5人从后门进入法庭,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所有在庭人员全体起立。审判长Kathrin Schenk是一位年轻的女法官,另有2名职业法官(Berufsrichter,一男一女)和2名参审员(Schöffen,一男一女)。Kathrin Schenk审判长先对出庭的人表示感谢,让大家就坐,然后开始宣布判决。整个过程一共持续83分钟,Kathrin Schenk审判长语速流畅,一气呵成。判决对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所有疑点问题都逐一作了回应。最后Hussein K.因谋杀罪和特别严重的强奸罪而被判处终身监禁,并处以保安监禁(lebenslangeHaft mit dem Vorbehalt einerSicherungverwahrung)。在判决结果宣布以后,审判长再次转向HusseinK.说:“您能否在15年后重获自由,完全取决于您能否彻底变成另外一个人。”这样使用尊称来称呼被告人着实让我感觉非常意外,因为我在出庭辩护的时候,在宣判时听得最多的一句话是:“被告人某某某,刚才的判决你听清楚了吗?”

整个宣判期间,我注意到:大家都静耳聆听,除了偶尔的几声咳嗽,在审判庭只有Kathrin Schenk审判长和同声翻译的声音。宣判就这样平静地结束了。当Kathrin Schenk审判长宣布闭庭之际,在一楼旁听的民众有很多人鼓掌。整个宣判过程,被告Hussein K.一直低着头,宣判以后,被告通过翻译跟律师说了一句话,随后被带离法庭(据媒体报道,他跟律师说的话是他要上诉)。随后,整个法庭内外就是媒体的“主场”了。

因为Hussein K.是难民身份,案发以后给德国的难民政策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所以在宣判过程中,据称是德国右翼民粹主义党AfD的十余人在法庭对面的街道上打了一个白色横幅,抗议德国政府当前的难民政策。据后来的电视画面显示,他们在宣判结束之前就早早地收场。所以,宣判结束后,我从法院出来的时候并没有看见这些抗议者。

整 个 宣 判 过 程 ,被 害 人 父母(Friederike und ClemensLadenburger)与之前的25次庭审一样未到庭。宣判后被害人父母通过律师发表了一个简短声明:首先对参与本案的侦查人员、检察官和法官们表示感谢;其次对被害人的同学、朋友、亲属、弗莱堡大学以及从案发后一直帮助他们做心理辅导和治疗的医生表示感谢。他们对Hussein K.没有仇恨也不想复仇,他们相信法治德国有能力让Hussein K.不再危害社会,希望他们女儿的悲剧不再重演。

案情简介

德国时间2016年10月16日凌晨2点半左右,就读于弗莱堡大学医学专业的19岁女大学生Maria L.在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在弗莱堡的Dreisam河边被奸杀。同年12月初,来自阿富汗的难民Hussein K.被捕。

经查,2015年11月Hussein K.到德国申请难民,2016年2月开始被安排到弗莱堡一户医生家庭居住。这个寄养家庭的生活条件优越,住在弗莱堡自有的漂亮别墅里,Hussein K.有独立的房间,面积有70多平方米(注:作为参考,笔者在弗莱堡的住房18平米,租金每月500欧元)。作为Hussein K.的监护父母(Pflegeeltern),他们夫妻二人对Hussein K.非常友好,不但平时衣食住行全部免费供应,每个月还给Hussein K.400欧元的零花钱(注:根据弗莱堡当前的消费水平,一个大学生如果住在弗莱堡的大学公寓里,每个月租金200欧元左右,在食堂用餐一个月180欧元左右)。Hussein K.在弗莱堡获得了上学和做实习生的机会,但是他很快就厌学旷课,并有酗酒和吸毒的恶习,经常数日不知所踪。用检察官Eckart Berger先生在最后陈词时的话说就是:“您过着有生以来最优裕的生活,却做出了最龌龊的事情。”

2016年12月,Hussein K.在被捕后说自己袭击被害人时根本没有注意到对方是女性,只是看中了对方的自行车。直到2017年9月11日,Hussein K.在第二次开庭的时候才首次承认强奸并杀害了被害人Maria L.,但是此后一直到一审宣判他都拒绝供述任何犯罪细节问题。因此,案发时的犯罪事实只能根据法庭的描述:HusseinK.在Dreisam河边把骑自行车回家的被害人Maria L.从自行车上拉下来,紧勒她的脖子,使她昏迷,之后对她施以变态的撕咬及强奸。事后,HusseinK.将昏迷不醒的Maria L.拖到河边,让她头朝下,口鼻没在水中。审理案件时一名法医在庭上说明,Maria L.被淹死的过程至少持续了一个小时。

在本案之前,Hussein K.在希腊还有一次前科。2013年5月,HusseinK.在希腊一个名为Korfu的岛上袭击了一名20岁的女大学生,并把这名女大学生推下了10米落差的高坡,导致该女生身受重伤。为此,希腊一个青年法庭在2014年2月以谋杀未遂和抢劫罪判处他10年有期徒刑。非常具有戏剧性的是,Hussein K.遇到希腊2015年的大赦,并于2015年10月底出狱。不到两个月,Hussein K.自称15岁,在德国成功申请了难民。

审理过程及案件疑点

本案备受关注的原因除了犯罪情节恶劣之外,还有侦查和审理过程中的众多疑点问题。从2017年9月5日弗莱堡地方法院青年法庭开始对此案进行审理,到2018年3月22日作出对Hussein K.的一审判决,期间开庭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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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庭审现场   摄影 丛日禹

本案从侦查之初就费尽周折。由于德国的刑事侦查权受到非常严格的限制,动辄便会被以侵犯“人的尊严”的名义受到批评和制约。再加上德国的街道和公共场所很少有中国式的“天眼”(摄像头),这给本案的侦破增加了不少难度。甚至在DNA采样等方面,因为可能涉及对特殊群体(穆斯林)的歧视而备受阻挠。很多在中国警察看来是天经地义的问题,但是在德国就会成为违法。警察在案发现场附近大面积搜索最终获取的一根Hussein K.的头发帮了大忙,终于在2016年12月初锁定并拘捕了嫌疑人。值得一提的是,在Hussein K.被抓捕归案之前,2016年11月6日在弗莱堡又发生了一起一位27岁女性在夜间跑步被强奸杀害的案件(注:该案已经于2017年11月22日判决,被告是一位罗马尼亚的40岁男子,被弗莱堡地方法院判处终身监禁并保安监禁)。可以想见,素以安全著称的弗莱堡当时陷入何等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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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媒体采访被告的辩护律师

本 案 的 三 个 主 要 疑 点 都 与Hussein K.的供述有关:第一,年龄问题,即案发时他是否已经成年;第二,他自称在塔利班接受过训练并在那里遭受过性虐待,他的父亲在阿富汗战争中丧生;第三,他自称在案发当天晚上因为毒品和酒精的作用处于醉态,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2017年9月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时,Hussein K.说他在案发时不满16岁,应该适用少年刑法程序。幸好调查人员在Hussein K.的住处发现了他的一颗牙齿,于是请专家进行鉴定。2017年11月7日两个鉴定人分别得出鉴定结论:女鉴定人Ursula Wittwer-Backofen认为Huassein K.案发时介于22-26岁之间。男鉴定人AndreasSchmeling认为Hussein K.案发时可能22-23岁之间,至少19岁。

2017年12月8日审判长KatherinSchenk通过Hussein K.的手机通讯录联系上了一个居住于伊朗的名为Gholam K.的男子,即Hussein K.所说的已经死去的父亲。他父亲说他在伊朗出生并没有去过阿富汗,并提供了Hussein K.的出生证明,但是上面记载的日期使用的是伊朗日历,因此最终没有被法庭采用。有媒体报道说,如果Gholam K.提供的出生证明是真实的,Hussein K.应该出生在公元1984年1月,也就是说,他今年已经34岁了。虽然这份出生证明没有被采用,但至少证明了Hussein K.所说的他父亲已经死亡和在塔利班受训以及受虐待等事情纯属谎言。

至于Hussein K.所说自己在案发当晚刑事责任能力受限的问题,通过他手机里存储的案发当晚拍摄的视频可以清楚显示出他根本没有任何认识和控制能力减弱的迹象。而且据检察官的指控,Hussein K.当天晚上在案发地附近先后3次对其他3位女性试图实施拦截都没有成功,MariaL.是第4个,并最终成了受害者。这一切都说明Hussein K.在案发时责任能力没有任何异常,而且犯罪目的非常明确。法院的判决对于上述三个疑点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说明。最终得出的结论是:Hussein K.是一个谎言的编造者。从媒体的报道来看,Hussein K.一直用各种谎言妨碍侦查,根本没有悔改之心,民众对他也越来越厌恶。直到最后一次即第25次庭审,他才通过翻译人员对被害人家属说了声对不起,如果有重新选择的机会,他不会那样做了。

案 件 已 经 一 审 结 束 ,关 于Hussein K.的年龄和犯罪情节仍然无法查清。正如审判长Kathrin Schenk在审判结束的时候所说:“您留给我们一个谜!”(Sie sind uns ein Rätselgeblieben.)。此外,我们可以注意到,本案虽然疑点重重,但是法院最终并没有适用那句耳熟能详的“疑罪从轻”或者“疑罪从无”原则,而是根据业已查明的事实直接下判。

关于惩罚

Hussein K.被判处终身监禁,并附加保安监禁。弗莱堡的民众最关心的还是Hussein K.是否还能重获自由。

联邦德国(BRD)在1949年《基本法》第102条明文废止了死刑。民主德国(DDR)在1987年7月17日废除死刑。因此,在两德统一后,德国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根据德国《刑法典》第38条和57a条之规定,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犯人,在服刑15年后,如果经过人身危险性的评估,满足相关条件的,可以假释。根据德国司法部在网站上公布的2017年统计数据,德国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犯人大约有1.3%的比例服刑期超过20年甚至终身服刑,平均服刑时间大概18年。当然也有特例,官方公布的数据当中甚至有服刑49.8年的记录。如果说真正意义上的“终身”服刑应该指的是死在监狱的罪犯,现在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每年在监狱里死亡(包括自杀)的人数为10人左右。

一个非常简短的结论是:德国的终身监禁绝大部分不是终身的,但是对于某些人而言可以是终身的。

Hussein K.除了被判处终身监禁的主刑之外,还有另外附加的保安监禁。Hussein K.的辩护律师在最后陈词以及宣判后对终身监禁没有提出意见,倒是对附加保安监禁始终持有异议。如果不出意外的话,Hussein K.应该会针对保安监禁的量刑提出上诉。

尽管保安监禁曾得到德国宪法法院的合宪性确认,但是保安监禁制度因其不定期性、溯及既往与违反比例原则而在欧洲人权法院屡屡受挫。从2010年M.诉德国案(M.v. Germany)起,至2017年止,至少有5起德国公民关于保安监禁制度在欧洲人权法院诉德国的案件,德国政府无一例外地都败诉了。欧洲人权法院的系列判决也影响了保安监禁在德国的法律地位与发展。德国政府在各州监狱内建立了安全监禁中心,为有性瘾癖或毒瘾、酒精依赖和精神问题的行为人提供专业团队进行积极的治疗。因此,所谓的保安监禁,是在设施之内进行的,属于“变相剥夺自由”的一种处分,接受保安监禁的人仍然不算获得自由。更直接地说,保安监禁完全可以是终身的。

综上,Hussein K.在理论上仍然有重获自由的可能性。虽然本案的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但是包括媒体和法律人在内(甚至本案的辩护律师)基本上认为:即使上诉,以后改判的可能性也不大。也许,现在只有HusseinK.本人还在指望轻判的奇迹出现。

余音绕梁

在刑事案件中几乎不会有赢家。无辜的被害人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弗莱堡甚至整个德国都深受难民问题的困扰;为了本案的调查和审判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但是承受最大折磨和痛苦的还是被害人的父母。被害人Maria L.的父母Friederike undClemens Ladenburger夫妇都是学习法律出身,Friederike Ladenburger在位于比利时的欧盟总部工作。从案发到宣判,Friederike und ClemensLadenburger夫妇始终表现得十分克制和坚强,虽然承受着丧失爱女之痛,但是一直相信司法审判会实现公平正义。他们没有给法院施加任何压力,没有在媒体上大肆指责Hussein K.,也没有指责德国的难民政策。在宣判前两天即3月20日,弗莱堡大学和Friederike und ClemensLadenburger夫妇发布一个联合声明:设立了一个以被害人名字命名的基金会Maria-Ladenburger-Stiftung。该基金会用于资助弗莱堡大学的学生,尤其是医学系的学生,主要资助对象是残疾学生、突患疾病的学生、生活极其困苦的学生。其中特别提到,只要外国籍的学生符合条件仍然会获得资助。目前该基金会已经筹资10万欧元。

轰动一时的案件最后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了。正如Friederike undClemens Ladenburger夫妇在3月22日宣判后的声明中所说:从今天起,希望所有的亲朋好友和弗莱堡的市民们能够忘记这悲伤的一幕,开始新的生活。

在2018年的中国传统节日—春节期间,陕西省汉中市发生了一起震惊国人的案件:出生于1983年的张扣扣以复仇的名义在大年三十中午杀害了同村的父子3人。两个星期以后,我来到了弗莱堡,看到了Hussein K.案件的审判和被害人父母Friederikeund Clemens Ladenburger夫妇的表现。这种巨大的反差,对我心理的冲击实在太大。

大概20年前,当我第一次读到德国著名刑法学家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教授所说的那段话的时候,感觉难以理解。他说:“刑法在某种意义上是我们文化状态最忠实的反映并表现着我们国家占主导地位的精神状态。只有一个建立在责任原则基础上的刑法,才有可能保护人民大众生活在自由中。人们普遍认识到,并不是一切对于控制犯罪有效的方法都是正义的。对犯罪人的关怀不再是一种恩惠,而是法治国家的一项义务性的社会任务。”通过在德国的观察,我现在越来越相信这段话的描述是符合德国国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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