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梁明远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现代信息技术已经融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网络传播形成一个影响巨大的新型媒介系统,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思维方式。各行各业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人民法院也不例外。如何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司法工作要求,实现法院工作与时俱进;如何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都是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现实问题。笔者结合甘肃法院近年来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做法,谈谈对“智慧法院”建设的思考。 一、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智慧法院建设”是大势所趋 (一)建设“智慧法院”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部署和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重要部署,为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信息化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变革,要通过信息化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规范司法行为,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透明便民、安全可靠的智能化信息系统。在信息时代的大背景下,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作为各级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新时代推进司法为民的重大工程,已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人民法院应紧扣时代脉搏,高举科技强院的旗帜,紧跟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逐步实现从传统法院的“纸流、物流”向智慧法院的“数据流、通讯流”的转型,努力开拓群众司法需求更为深入满足、司法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司法管理更趋科学高效的法院工作新局面。“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最高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宏伟目标。“智慧法院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成以大数据分析为核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一系统性工程必将为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事业打开新的局面,助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二)建设“智慧法院”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与时俱进的现实需要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定性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将发生深刻变化,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社会关系、保障人民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通过运用新的信息技术条件和互联网技术成果,对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良性运行、切实便利人民群众具有重要意义。周强院长指出,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信息化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动力,是人民法院又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已成为司法能力和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必须不断强化需求导向,积极运用新兴技术,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依托技术发展优势,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发智能审判辅助系统,借助科技力量,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以培养智慧法官为目标,多措并举,提高司法能力,稳妥化解矛盾。 (三)建设“智慧法院”必将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提供有力保障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在“互联网+”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有了新变化。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人民法院的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破解司法难题,建立“互联网+”时代下的智慧法院,一方面是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重大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另一方面也能让群众更加便捷地行使诉权,更加直接地监督司法活动。人民法院努力建设“智慧法院、网络法院、阳光法院”,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更有利于推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道路上稳步前行,更有助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 二、甘肃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探索实践,为“智慧法院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甘肃法院以“天平工程”建设为契机,紧扣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按照“统筹规划、资源整合、集中建设”的原则,扎实、稳步、有序推进全省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实现了案件管理信息化、司法公开网络化、立案庭审数字化、执行信访远程化、办公流转无纸化、楼宇管控智能化。信息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为推动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信息化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 “十二五”期间,甘肃法院建成从高级法院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到基层法院的高速度、大容量、多样性法院信息专网,实现了到中级法院100M、基层法院20M、派出法庭4M的带宽专网,覆盖全省三级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全面建成。全省三级法院持续开展科技法庭建设,共建成423个科技法庭,实现了全省范围审判信息数据传输、远程视频会议、死刑复核远程提讯、远程多方办案、庭审观摩、远程培训的互联互通。与此同时,完成了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信息化基础建设,建成了中心主控机房、电子阅览室、多功能会议中心、视频会议系统、多媒体教室、模拟数字法庭和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开通了中国移动100M法院专网。通过信息化手段,双语法官培养培训的途径进一步拓展,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双语人才建设工作。 (二)“互联网+”行动取得新成效 建成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于“一网”的甘肃法院司法公开网,向社会公众公开10类70余项信息,向案件当事人公开4类100余项审判信息,实现了裁判文书网上可查阅、审判执行信息网上可查询、诉讼材料网上可收转、信访投诉网上可受理、诉讼文书式样网上可下载。坚持“互联网+接访”,推行远程视频接访,全省107个法院设置了远程视频接访室。坚持“互联网+立案”,甘肃高院建成远程视频预约立案平台,全省共有17个中级法院、40个基层法院建成并启用远程视频预约立案平台,充分依托信息技术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服务。坚持“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了一体化、对外提供“一门式”诉讼服务的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电话、网站、短信、微信、微博、窗口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诉讼服务。坚持“互联网+申诉”,建成了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当事人可在线申请、在线查询,法官可在线审核、答复处理,进一步拓宽了信访渠道,丰富了接访手段,提高了接访效率,减轻了群众诉累。 (三)“一平台”“五中心”建设实现新突破 “十二五”期间,甘肃高院着力打造的“一个平台”“五大中心”建成运行。“一个平台”即数据汇集平台,实现了与各中级法院数据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五大中心”即对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进行分析检查的审判信息中心;承担全省范围执行线索举报、警力快速调度、执行现场远程指挥、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点对点”查控的执行指挥中心;与110、119、122平台建立联动机制的综合信息中心;承担新闻发布、舆情应对的新闻发布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及诉讼服务的12368语音服务热线中心。“一个平台”“五大中心”的建成运行,创新了运行机制,强化了应用推广,促进了职能转型,极大提升了全省法院信息互联技术的实际运用,加快了信息技术与法院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深度融合,有效实现了信息的集约化、应用的平台化、服务的整体化、共享的协同化。 (四)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再上新水平 建成了法官工作平台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等36套应用系统,开通运行与最高人民法院对接的“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远程立案、远程庭审、远程执行、远程信访成为法院工作的新常态。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提升审判质效,关键在于实际使用。全省法院大力开展现有业务各类系统的应用培训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重点开展以法官为对象的审判执行业务应用培训,以领导和管理干部为对象的司法管理应用培训,逐年开展成效显著的案例和试点示范项目的总结交流,通过不同专业、不同系统、不同层次的培训相结合,初步形成了上下互动、上下联动的信息化应用培训新格局,有力推动了各类应用系统的实际使用,促进了法院工作的质量效率大幅提升。 也正是因为甘肃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卓有成效的工作,2014年7月,全国法院第二次信息化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对甘肃法院的信息化建设给予了高度的肯定。此后,全国有多家法院来甘肃高院考察学习,更是给了我们极大的鞭策和鼓舞,也给我们增加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动力和勇气。当前,面对“智慧法院建设”这样浩瀚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超前谋划,统筹推进,更需要总结经验,避免弯路。前期信息化建设的探索实践尤其是法院信息化2.0版建设的经验成果,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了重要借鉴,奠定了坚实基础。深入总结梳理这些经验和成果,对推动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三、不断推动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确保如期实现“智慧法院建设”目标任务 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互联网发展更是一日千里,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的成果要总结推广,对其存在的一些不足也要有清醒的认识。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是系统性的工程,千头万绪、纷繁复杂,所需耗费的资源较多,当前建设仍存在诸多短板。面对“智慧法院建设”的形势任务,甘肃法院将明确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断推动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加快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努力开创“十三五”时期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新局面,确保如期实现“智慧法院建设”目标任务。 (一)坚持顶层设计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提出,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的最终目标是打造“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智慧法院”,同时明确了“一个目标、三个服务、四个方面、六个特征、两步跃升”的总体建设思路。最高人民法院这一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为各级法院在新时期正确推进信息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思路,确定了基本遵循。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甘肃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了“先基础、后尖端;先硬件、后软件;先建设,后融合;先网络、后系统;先高院、后辖区;先安全、后交换;边应用、边宣传”的信息化3.0版建设总体思路,明确了“智慧法院建设”的努力方向。 (二)坚持统筹规划 法院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在当前全面推进信息化3.0版建设过程中,需要准确把握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深刻影响,需要遵守规律,放眼长远,开阔思路,统筹谋划。甘肃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需更加重视便民利民,通过信息化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注重做好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司法改革、“天平工程”的认真统筹协调和配套衔接,增强规划的系统性、整体性,眼光放长远,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解决发展中存在的不协调、不持续、不平衡问题,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 (三)坚持因地制宜 推进信息化建设要充分考虑客观情况,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受经济条件、司法观念、法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甘肃各地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并不平衡。一些相对发达地区的法院起步早,基础好,条件优越,在办公系统自动化、档案管理电子化、诉讼服务网络化等方面都已走在了前列。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部分经济条件落后的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则较为落后。因此,要正确认识发展条件和发展基础不平衡的客观现实,统筹规划好新一轮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范围和进度,切实从各地区实际出发,避免重复建设,坚决克服不切实际的盲目建设和盲目攀比现象。 (四)坚持突出重点 信息化建设涉及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不仅包括审判管理信息化,还包括法院队伍建设信息化、执行机制信息化、诉讼服务信息化、后勤保障信息化等。从甘肃信息化建设实际来看,由于受到人财物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当前不可能短时间内强行上马所有项目,因此全省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要分清轻重缓急,先抓关键项目、关键环节,切实关注重点内容、难点项目,进而循序渐进地带动其他项目落实,最终确保“智慧法院建设”系统工程健康、有序、快速推进。 (五)坚持信息整合 “智慧法院建设”就是要实现不同应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审判、人事、政务信息的统一管理,并依托法院专网实现法院之间的横向信息交互。因此,建设中应切实树立“全省法院一盘棋”思维,按照统一的接口规范和标准进行数据交互,确保实现全省法院乃至与全国法院的数据上下联动、互联互通。努力通过系统整合促进审判执行流程再造,使案件信息实现从一线干警到院庭长的“点到点”即时传递,实现扁平化管理,促进司法管理的科学化,提高司法管理效能。同时,需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应用,加快完善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建立数据质量分析评估和通报机制,实现数据管理、服务质量和应用水平的全面提升。 (六)坚持服务审判 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应更加有意识地将信息化建设服务于司法审判工作。要通过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服务,更好地把握司法工作规律,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去伪存真、由表及里,从纷繁复杂的海量司法数据中正确认识和把握审判规律,确保准确查明真相、正确适用法律,防范冤假错案;要借助信息化实现审判执行流程再造,实现全程留痕、实时监督,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中每个环节、每个节点、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监督制约;要借助信息化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依靠信息网络系统、诉讼服务平台,让信息化成为网上办公、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网上查询、网上申诉的重要载体,使法官办案更加方便、高效,当事人诉讼更加便利,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审判的公平正义,有更多的司法需求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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