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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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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2016.12 142 出版日期: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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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郡天平熠新辉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强化审判质效工作侧记

文、图 谭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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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市民使用案件流程查控平台

  2015年以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立足当地丰厚的文化底蕴,乘着司法改革的春风,锐意创新工作举措,把每一个判决、每一次调解和每一位干警的言行都融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审判质效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

以公平正义为砝码

  自上任以来,零陵区人民法院院长何小春就提出了审判执行工作要“始终满足群众对公平的期盼,及时维护正义的需求”。

  2015年6月,民一庭判决了一起实力悬殊的劳务纠纷案。

  “我是一名普通下岗工人,没有钱,也没有背景,而对方是一家资金雄厚的公司,还聘请了一位本地有名的律师,我心里实在没底气。”被告杨女士说。

  原来,杨女士的丈夫陈某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因罹患重大疾病不幸离世。因该公司未给其购买职工医疗保险,导致杨女士无法获得赔偿。多次协商后,该公司反以未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起诉至法院,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在对证据逐一核实,查清事实真相后,承办法官李少阳依法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用人单位,并判决该公司支付被告杨女士丧葬费7916元、赔偿医疗费差额36533元。判决生效后,该院执行局迅速将该笔款项执结到位。

  2015年7月,杨女士捧着两面分别写着“公正廉洁,一心为民”“怀爱民之心,为利民之事”的锦旗来到零陵法院,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法官的敬重。

  2015年10月,该院《审判执行工作机制的意见》又增设2条新规定:99%以上的新收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遏止“迟到的正义”;统一常见案件裁判尺度,杜绝“同案不同判”。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近两年来,陈列在该院荣誉室的56面锦旗、39封感谢信见证着该院干警维护公平正义的努力。

以强化架构为依托

  “如果把法院比喻成一个精密的‘仪器’,那么每个干警都是这部机器上的零件。在运转的时候,就需要每一个细小的零件都能发挥最大的力量。”何小春院长认为,法院的各项工作需要干警去执行,干警的能力大小决定工作质量的高低。

  “我院一线办案法官仅38人,但2015年收案数就有5515件。”面对“数字鸿沟”,如何加强管理、挖掘潜力成了何小春院长首要考虑的问题。为 此,他带领工作人员深入一线调研,搜集数据、发放问卷、谈心谈话⋯⋯在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后,解决这个问题的工作脉络也逐渐清晰。

  首先是对干警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双强化”。2015年9月,该院邀请市中院老法官朱元生、江永法院审管办主任崔琳为全院干警讲授了一堂关于审判质效管理的专题讲座。一组数据检验了讲座的效果。据该院《审判管理通报与分析》统计,自2015年10月以来,人月均结案均达到14件以上,同比增长了200%;消化一年以上未结的诉讼积案25件、执行积案87件,并呈现出上诉率与发改率下降、服判息诉率上升的良好态势。

  除开办审判业务、新闻写作等各类讲座外,该院还尽可能地为干警创造多层次、全方位、高质量的培训机会,组织近200人次参加上级法院的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审判能手、执行能手、调解能手评选活动,优秀庭室、优秀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来检验学习培训成效。与之相配套,该院将考核结果与人事任用相挂钩,形成倒逼机制,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使干警们感觉到“有盼头”“有奔头”,因而更加安心、积极地投身到审判事业中。2016年3月,该院进行了新一轮的人员调整,3名工作业绩突出的青年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

  “与人事调整相同步,我们构建了大审判格局。”审委会专职委员唐正旭介绍说。该院推行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人员组合模式,实现人员、岗位、额度“三位一体”,实施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审委会、民事指导小组、合议制度,成立婚姻家庭、侵权、劳动争议、破产、行政、刑事6个指导小组,突出审判专业化;将原本分散的法庭执行案件、诉前财产保全、非诉执行统一归口到执行局办理,实现审执分离。

  通过人才培养、表现、奖励和选拔的“一条龙”机制,有力地强化了干警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有效地整合了审判资源,形成了强大的“矩阵效应”。

以内外监测为标尺

  突击式庭审评查,是该院“检测”程序正义的手段之一。通过“睁大眼睛看细节”,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严谨性、准确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3月10日上午,在第二审判庭里,由民一庭法官黄朝晖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助理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正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在旁听席上,副院长涂永清带领各业务庭的庭长以及审管办负责人作为评委对庭审进行观摩。

  在2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评委们仔细观察法官们在法庭上的一举一动。庭审结束后,评委们依据评查标准,就法庭礼仪、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语言表达、法律适用、案件焦点和重点的归纳、庭审能力、调解能力等方面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了打分。

  除进行庭审质量评查、文书质量评查、纪检监察监督、案件回访调查等一系列“自检程序”外,该院还畅通渠道,加强社会各界监督法院的力度和途径。

  如今,“代表委员观摩日”“公众开放日”“司法民意调查”等活动在该院已成为新常态,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到对法院工作的评判中。

以信息公开为延伸

  信息公开是阳光司法的重要途径,诉讼服务、数字法庭、庭审直播、文书上网、执行查控是司法公开的基础工程。近年来,该院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深入推进“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我以为起诉很麻烦,没想到这么简单。”说起这次立案体验,谢某非常满意。4月11日,冷水滩某公司法人代表谢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到零陵法院起诉,在导诉员的引导下,不到10分钟便拿到了立案受理通知书。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立案庭将各类诉讼文书格式制作成“二维码”,张贴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群众只需“扫一扫”,即可下载其所需要的文书信息,并立即进行编辑打印。为了让当事人少跑一段路,该院还安装了移动银联pos机,方便办理缴费手续。

  为实现庭审的全程录音录像,实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银行、房产、车辆管理等各类征信平台的有效对接,该院还于近期投入100余万元,分别建成了数字法庭和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另外,据该院数字化管理系统显示,扣除不宜上网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该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法律文书3035份,总上网率达到了99%以上。

  “只有与时俱进地坚持信息公开、阳光司法,人民群众才会坚信司法公正。”何小春院长表示,“零陵法院将继续大力探索司法公开的途径,用看得见、看得清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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