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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星期五

《中国审判》2018.11 201 出版日期: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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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领域务实合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中国审判》编辑委员会

018525日,孟夏时节的北京郁郁葱葱,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如期举行。此次会议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后,上海合作组织首次在中国举办的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会议开启了各国司法交流合作的新篇章,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之间的司法交流合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大会发来贺信,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对各方开展紧密、务实、高效司法交流合作的重要意义,对各方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司法合作,更有效地打击犯罪、化解纠纷,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本组织地区融合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出了殷切希望。

习近平主席的贺信为与会各国最高法院加强司法交流合作提出了明确思路、指明了前进方向。与会代表一致表示,习近平主席的贺信紧扣时代脉搏,把握世界潮流,向世界昭示了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为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携手应对地区安全挑战、深化司法领域务实合作指明了前进方向,绘就了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发展繁荣的美好未来。

2001年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以来,司法领域交流与合作始终是成员国之间务实合作的重要内容。2006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正式建立。10多年来,各成员国最高法院在共同打击跨境犯罪、协商解决跨境贸易纠纷、深化司法协助、推动司法高层互访、加强法官培训等方面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为推动各国法治建设、维护区域和平稳定、改善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是维护世界和平发展的时代要求,是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举措。当前,全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人类依然面临很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国际和地区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随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之间务实合作和人员往来不断密切,跨境民商事争端不断增多,各国均不同程度地遭到有组织跨境犯罪、恐怖主义、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等侵害,特别是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给各国司法机关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会上,各国代表围绕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专题探讨,加深了彼此了解,达成了广泛共识,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将各国司法领域务实合作提升到了新的水平。经与会各方认真磋商,会议一致通过了《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强调,成员国最高法院应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相互借鉴有益经验,提升司法信息化水平,加强合作,巩固本地区和平、维护全球安全稳定。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站在国际舞台上的中国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展示大国司法风采,不断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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