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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星期六

《中国审判》2018.09 199 出版日期: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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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司法担当 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文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徐亚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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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营商环境是国家、城市经济发展的重大要素。法治是指导营商环境建设的最高准则,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法院来说,服务保障温州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创新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的理念方法

核心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理念。一是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转变固有观念和办案模式,实现司法工作适当前伸后移,建立案件立、审、执快速通道,提高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适用率,强化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准确把握意思自治与司法规制的边界,防止对市场不正当干预,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依法维护契约自由,保障交易安全,包容、鼓励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维护依法成立合同的法律效力。三是强化平等保护。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权利保护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投资市场竞争。四是彰显法治引领。依法保护守法者,对一切守约者、诚信者要依法给予有力的保护,在手续材料提交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便利,甚至可以先容缺、容疵后补齐补正;支持创业者,鼓励市场主体在自主创新、生产经营、招商引资等方面大胆探索,有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宽容失误者,凡刑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的,一律不作犯罪处理;制裁违规者,对违法者、违约者、失信者,要在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理念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制裁和惩戒;惩治犯罪者,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五是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准确把握法律的立法目的和内涵,维护实体公正。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依法保护行使诉讼权利、督促履行诉讼义务,让人民群众感受正义。

强化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面对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司法需求,切实强化司法担当,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最大限度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推动形成高水平营商环境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的崭新局面。一是助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妥善审理各类行政案件,依法纠正不规范、不作为以及明显不当、滥用职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政行为。同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支持行政机关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治理。二是助力打造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对投资人在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性行为,依法支持、保护、引导。审慎刑罚适用,防止将投资、经营中的轻微违法行为以犯罪论处。注意处理好意思自治与行政审批的关系,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登记等生效的合同,应当准许投资者在判决前补办批准、登记手续。着力构建“能够执行的依法执行,整体执行不能符合破产法定条件的依法破产”的工作格局,让无经营价值和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及时市场出清。创新建立预重整制度,推动无清偿能力但仍有经营价值的企业实现破产重整,鼓励已丧失清偿能力但有部分经营价值且未出现资不抵债的企业兼并重组。三是助力打造保障有力的法治环境。在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开通企业法律咨询热线,加大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力度,在立案环节实现涉企纠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100%“最多跑一次”、50%以上“一次不用跑”。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增强公民法人财产财富安全感。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回应“互联网+”时代下的创新需求,努力培育新动能。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手段从严惩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犯罪行为,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鼓励劳动者和企业共渡难关,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四是助力打造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暴力讨债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高利放贷行为,依法审理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案件,巩固扩大不良资产持续“双降”良好态势。注重发挥司法引导恰当担保的作用,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妥善化解企业“两链”风险。探索对因一时失误、没有恶意转移财产逃废债务的企业经营者被执行人实行有条件取消部分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为企业经营者重新创业松绑。建立健全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相关的司法大数据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推动完善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探索构建协调型行政诉讼模式,力争更多在诉前、诉外实质性化解涉“大拆大整”“大建大美”矛盾纠纷,促进城市能级提升。五是助力打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通过裁判案件以及适时发布指导性案例等形式,强化法制宣传,提升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妥善审理投资、股权纠纷,依法保护投资者参与公司经营的权利以及合法收益权,维护各类主体投资安全,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在执行工作中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既让债权人实现胜诉权益,又不随意扩大执行范围,侵犯被执行人、案外人等的合法产权。

提升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的能力水平

要以“清廉司法、清正风纪”专项活动为抓手,持续锤炼过硬法院铁军,激发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司法内生动力。一是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引导干警认真平和对待当事人。规范庭审程序,平等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依法全面审查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坚持在平等自愿原则下开展调解工作,不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强调、硬调。二是突出整治重点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查找诉讼不方便、裁判不公正、审判不高效等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投资秩序。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二审、再审职能作用,依法纠正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明显存在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的错误裁判。严格执行从严治院“十条禁令”“三个一律”,坚决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严肃查处审判执行中存在的介入或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工作生、冷、硬、横、推、拖以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司法责任制落实促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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