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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星期二

《中国审判》2018.08 198 出版日期:201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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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法院体系 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中国审判》编辑委员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深刻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中国扩大开放的四大举措之一。

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强顶层设计,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201711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第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全面总结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设立、运行、建设、发展的经验,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意见,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以《意见》的出台为标志,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总结梳理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的经验和成果,不断健全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法院体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立足审判职能,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保驾护航。司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导力量。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事关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繁荣,事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对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立3年以来,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通过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世界科技强国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创新实践,为全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累宝贵经验。知识产权法院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者”和“排头兵”。成立3年来,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法官员额化、机构精简化、管理扁平化,形成法官主导、人员分类、权责明晰、协同合作的审判新模式,尝试审判委员会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和裁判文书改革,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努力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开展国际交流,为制定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贡献“中国智慧”。成立3年来,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涉外案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司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入研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前沿问题,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充分展现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形象,有效提升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的国际影响力,赢得了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新起点赋予新使命,新机遇呼唤新作为。新时代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改革是人民法院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奋力谱写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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