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协调处处长 付育 2007年,金刚来到司改办工作,从那时起我俩开始认识,朝夕相处3年多,感情深厚。后来,他援藏三年;再后来,他到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工作,我们始终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那是2017年10月17日,星期二,我下班回家做饭,菜已半熟,突然,接到我办何帆的电话,接起来后发觉,电话那头的声音明显严肃、紧张了许多: “付哥,听说金刚走了。” “什么?”我停顿了一两秒。很明显,这个“走”字有特殊含义。我连忙追问:“什么意思?说清楚点。” “四巡那边的人说,下午下班那会儿,金刚合议完一个案子就突然晕倒了,送到医院没抢救过来。” 挂了电话,我难以相信这个消息。金刚刚刚五十出头,怎么就可能走了呢?!我赶紧打电话给四巡的同志,噩耗被证实了。我感到心里冰冷刺痛,脑子里懵懵的,当晚一夜未眠,内心深处不肯接受一个自己熟识的人就这样去了。直到第二天辗转而来的信息,还原了金刚的最后时刻,这才慢慢意识到,金刚是真的走了! 金刚离世后的这段日子里,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反复回想起金刚生前的一些片段。每当此时,悲伤如潮水般涌来,常常不觉热泪盈眶。恍惚中感到,我的同事、好友,方金刚同志,仿佛仍然在我身边。 勤奋好学、研究能力颇强,这是方金刚留给我的第一印象。他1995年参加法院工作,在湖南高院从书记员干起,边工作、边钻研,2004年拿下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进入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在法研所工作的短短3年里,他公开发表了15篇学术论文,出版了专著《案件事实认定论》,还编译了大量的国外最新司法动态和法学研究信息。 我一直佩服他身上那股不服输、肯钻研的精神。他调到司改办后,工作之余,经常见他不是埋头翻译资料,就是在背单词。有一次我问他:“你的英文已经很棒了,为什么还那么拼呢?”金刚回答我:“搞司改需要借鉴国外的东西,不学就难以胜任工作。” 就是凭着这股韧劲,他每年翻译大量英文资料,熟知国外司法动态,能够熟练应用比较研究的方法钻研问题。2009年10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世界法律大会上,金刚用英文作了题为《从调解机制的完善看中国的变化》的精彩发言,阐述中国特色调解制度,展示中国司法的良好形象,与会者反响热烈,会后有8个国家的代表来向他索要发言文稿。他在第四巡回法庭工作期间,发表了《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与美国公司制度之比较》长文,正是他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的集中体现。可是当时谁能想到,这竟是他的绝唱!如今回看他这篇文章,通过文中精深透彻的专业分析,我们看到了一个业务精湛的方金刚。 金刚来到司改办时,正是“三五改革纲要”起草工作紧锣密鼓推进之际。有一次司改办讨论是否应当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的问题,办领导指示方金刚对这个问题作一点研究。我知道金刚当时手头事情比较多,怕他有压力,散会后问他:“你是否可以把大家的意见综合一下,这样节省点儿时间。”没想到他大手一挥:“我不嚼别人吃剩下的东西。”如此开门见山的直率,让我对这位新同事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亲近感,他那副认真负责的表情,今天想来更显珍贵。 就是这种责任感激励着他随着时代大潮走到了司法改革的第一线。金刚曾经跟我讲,以他的兴趣和专长,其实更适合专心做学问;但他从内心深处觉得,司法改革是一件能够将平生所学转化成现实的事,比单纯写文章搞研究更有意义。所以,他在量刑、执行、刑诉等领域开展的比较研究初见成效之际,毅然将之前取得的成绩统统归零,怀揣着一个“法治天下”的梦想来到司改办。 也正是因为这份纯粹,让他在为人处世上从来都是有话直说。不知道他的年龄或者不熟悉他的人,在第一次接触时,都会非常强烈地感受到他的真诚和率直;而在和他熟识之后,则又会时时被他直脾气中的那份“童心”所打动。能与像金刚那样人到中年还能保持童心、不忘初心的人做朋友我感到很幸运。 金刚常说:“我不会拐弯抹角,提的意见仅供参考,对事不对人啊。”类似这样的话,是典型的“金刚语录”。还记得2009年,司改办正在起草论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金刚在几次办内讨论时都特别强调,一定要突出调解的保密性原则,增加“调解不公开”的相关表述。一次讨论中,大家争论非常激烈。金刚性格中“较真”的一面被激发了出来,越说越兴奋,最后他几乎是在高喊:“如果不坚持调解保密原则,想把调解作为分流案件的一个途径,绝对是痴心妄想!因为你辜负了当事人对调解最起码的安全感。”我当时就坐在他旁边。看着金刚满脸通红、虎目圆睁的样子,真有点怕他跳起来拍桌子。如今9年过去了,金刚的坚持落地生根了,关于调解保密的理念已经成为理论界的通说,成为指导多元化纠纷改革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司改办,每次讨论改革文件时,承办人对方金刚的发言往往既盼又怕。说盼,是因为他的每次发言都有独到之处,有助于打开思路、提高质量;说怕,是因为他提意见从来不留情面,往往直戳要害,有时还会让人下不来台。就是在这样的争论中,金刚思维前瞻、眼界开阔的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常想,金刚的远见和较真,以及他这种快人快语、不怕得罪人的脾气,有着某种内在的一致性。那就是他对司法事业的热爱,那就是他对司法改革的一颗赤子之心! 2010年7月,金刚响应院里号召,主动申请援藏。他是全院第六批援藏干部中年龄最大的一位。我问他:“您为什么援藏?”他对我说:“援藏就是到西藏传播法治理念,那里需要。将司法改革的设计者与实践者融为一体,在司法实践中思考司法改革,对司法改革更有帮助!”这就是勇挑重担追求理想的方金刚。 援藏期间的经历,证实金刚所言非虚。他在做好审判业务工作的同时,时刻不忘当年选择司法改革工作的初心。他结合民族地方特点,经常和专家学者一起探讨国家法治统一、法治和宗教的关系等问题,分析司法在国家统一中发挥的作用。有一次我和他通话,电话那头的金刚声音洪亮:“付育,你记住我的话,司法在和平时期绝对是维护国家统一最有效、最可靠的方式。”每一字每一句都斩钉截铁,无比自信,能够让人不自觉地对金刚生出一股信任和崇敬。 在援藏期间,他见所在审判庭缺少业务用书,就利用休假回京的时间自费购买。每次回京我都非常高兴地陪他逛书店,当搬运工。对我来说,每一次与金刚交流都会有新收获。他经常说:“一个好法官必须有法理学思维,一个好法官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法办案。我不但要自己经常充电还要带着西藏的法官共同充电。”这就是走到哪里都不忘学习的方金刚! 金刚在工作中是“较真”的,他可以为了工作争论、拍桌子,但是在生活中他是充满柔情的。金刚无论是去国外考察还是国内出差,回来的时候都会给身边的同志们带一份小小的礼物。用他的话讲:“这是我对大家的一份心。”还记得他援藏结束回到北京,给同事们带了西藏的各种小特产,还特意嘱咐:“别嫌寒酸啊。西藏是个好地方,有机会真应该多去、多了解。你只要到了西藏,都算援藏。”如今话音犹在,斯人已去,永别难忘! 金刚曾说过一句话:“我愿化作一只雄鹰,在雪域高原上飞过山岗,不求留下什么,只求来过。”这就是我的同事、好友方金刚同志,一个率真、奋进、热情、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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