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胡建福 金刚的法官之路,就是从湖南高院刑一庭开始的。1995年的夏天,他硕士研究生毕业,分配到庭里工作,从此我们朝夕相处、共同战斗,一起工作了多年。我和他是同龄人,又是一个合议庭的同事,还是窗户对着窗户的邻居。每天清晨,我打开窗户,总能看到他在对面的窗台边看书学习;和他打招呼,总能听到他招牌式的爽朗笑声。那时候的他,总是那么精力充沛,有着使不完的劲儿,有着一种“意气风发”“挥斥方遒”的豪迈。2005年金刚到北京工作后,我们之间见面少了,但仍然经常联系。2017年10月,当我听到金刚突发疾病、因公殉职的消息,悲痛之情,不能散去。法院失去了一位好法官、好干部,我失去了一位好战友、好兄弟。 金刚的家乡,是洞庭湖畔—湖南澧县的一个小乡村。他曾经告诉我,他小时候家里条件非常困难,一家7口人,有时吃上一顿饱饭都很不容易。1984年,他参加高考,考出了500多分的高分,和他分数相同的同学们被录取到了全国各地的名牌大学,而他却被录取到自己并没有报考的当地一所师专。金刚没有屈从于命运的安排,师专毕业时,他考上了武汉大学的插班生。可为了让家里的弟弟妹妹都能上学,他又不得不放弃学习机会,到了位于县城的盐矿工作,补贴家用。少年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磨砺了他坚毅的性格,也在他的内心深处埋下了追求公平正义的种子—这也是他立志成为一名人民法官的初衷。 一旦梦想的种子被播撒,终究会长成参天大树。金刚在教书之余发奋学习,几年之后以优异成绩考入湖南师范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如愿以偿,来到湖南高院工作,迈出了他追逐法治梦想的坚定步伐。 记得刚被任命为法官的那一天,他兴奋得像个孩子。当时我问他:“为什么要选择当一名法官?”他大手一挥,很有气势地说:“我要平天下不平之事!”言语中,流露出一股凛然正气和舍我其谁的担当。 “有志者,事竟成。”2001年,又是一个夏天的清晨,金刚连蹦带跳来到办公室,开心地告诉我,他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博士。同事们为他考上博士纷纷来道喜,很多人表现出羡慕的神情,而我深深知道,他的这些成功,都是付出了超出常人想象的努力才获得的。而考上了博士,则意味着他将要付出的努力会更多更多。因为是在职读博,他北京、湖南两地跑,不仅要完成学业,还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办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生活上也要克服重重困难,因为他的妻子还一直在湖南西北部的基层工作,距离遥远,条件艰苦,夫妻俩长期两地分居。 虽然金刚面对着工作、学习、生活的多重压力,但他在工作中永远是一丝不苟。有一次,金刚在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发现,案发现场缴获了多把刀具,到底哪把刀具是作案凶器,根据案卷材料很难判断。虽然被告人刺死被害人的基本犯罪事实清楚,何种凶器的问题,可能对案件的最终处理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金刚坚持认为,必须弄清楚案件的这一细节,才能体现法律的严谨性。为此,他多次前往案发现场核查,先后10余次讯问被告人和调查相关证人,查阅了大量的法医学书籍资料,并与该案法医多次交流。经过科学论证,本案最终查实被告人使用的凶器是一把长约25厘米的水果刀。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这就是金刚的办案风格。对于案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他都会列一个详细的表格,逐一解决。偶尔也会有人质疑他过于较真,而平日里喜欢爽朗大笑的金刚就会板着脸说:“法官守护着公平正义,办案子必须丁是丁、卯是卯,不能有半点含糊!” 金刚有自己的思想,不人云亦云,不机械办案。2001年下半年,湖南省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爆炸物刑事犯罪的专项行动。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湖南部分地区有生产花炮的传统,仅浏阳这个县级市当年就有40余万人从事花炮生产。由于历史传统等多种原因,不少从业单位和人员还没有完善相关手续,此种情形如何处理,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机械办案,该县将有数以万计的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金刚敏锐地感觉到这是一个重大课题,他主动请缨,深入到花炮主要生产区,前后花了2个多月时间,走访了50多家企业,发放2000多份问卷。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执笔撰写了一份翔实的调研报告,大胆地提出了“因正常生产、生活需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的,虽然数量达到定罪标准,但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并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建议。该报告经湖南高院研究后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有人对这份调研报告不以为然,认为他的意见是不会被采纳的,是瞎耽误功夫。金刚却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办案一线的法官,有义务有责任将法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反映。”后来,这份报告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并在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时采纳了报告中的建议。及时颁布的司法解释,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起到了为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今天的浏阳,已经成为“世界烟花之乡”,当地生产的花炮,在2003年被评定为“中国地理标志产品”。 还记得,金刚离开湖南到北京工作的前夕,我们最后一次游岳麓山,在山顶我问他:“金刚,当初你‘平天下不平之事’的理想还在不在?”他依旧是大手一挥,爽朗地笑着说:“当然在了!不管是在湖南高院还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我都是人民法官,永远不会忘了自己的理想。” 是啊,从地方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从审判一线到理论研究,再回到审判一线,金刚从来没有忘记自己的理想,那就是要成为一名“伟大的人民法官”。他所说的伟大,不在于职位之高,而在于对法治精神的坚定信仰,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回顾与金刚共事的年轻岁月,每每让我感慨万千。金刚用自己的忠诚、热情和宝贵的生命,兑现了自己的人生诺言,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壮丽的理想之歌。正如金刚所说,对理想信念的坚守,伴随着我们这一代法官走到了今天;我相信,对理想信念的坚守,也必将引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法官,不忘初心,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奋勇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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