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5-19
星期天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VR、AR、MR……法院干警,媒体素养是你的必修课!
时间:2017-07-14 15:20:53    作者:戴姣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在传统的观念中,法官由于居中裁判的身份属性使然,应该和媒体保持距离,不应该去主动回应媒体,法律文书就是法院思想唯一且最佳的表达方式。这种观点并不过时,但在新兴的全媒体时代,应该有新的发展。因为现在人人都是媒体人,微博、微信等平台工具让每个人的言论都可能得到极速传播,不管愿不愿意,任何人的细小行为、言论都可能被裹进舆论之中。尤其重要的是法官所作的每个判决都与民众利益息息相关,原本只是法律上的争议可能会被媒体从意想不到的角度予以解读而成为舆论热点。在这个全媒体时代,法院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应该顺应时代发展,提升自身媒体思维。

——提升媒体思维,首先要摒弃回避舆论,忽视民众呼声的做法。社会在快速发展,民众的法律意识在提高,具体表现在近年来法院的收案量呈逐年递增态势。民众不但关注案件的处理结果,也关心每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法院及法院干警的表现。法院对内对外的政策举措,法院干警的言行举止,都是民众目光聚焦所在。正因为如此,法院人应该主动回应民众关切,用最及时的声音消除民众的质疑。化被动为主动,让一个个看上去的舆论危机都转化成一堂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提升媒体思维,要学习媒体人的专业精神,保持敏锐的新闻感知。新兴媒体时代,比拼的是速度,一篇谣言或者是片面报道经过数小时的发酵,如果得不到及时地纠偏,被修改过的事实可能就成为民众心中坚不可摧的真相。

——提升媒体思维,要熟悉新闻的传播规律,让法院声音以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新兴媒体时代是移动媒体时代,碎片化的快速阅读决定了通俗易懂、形式创新、轻松活泼的内容才能得到最广泛的传播,甚至一篇文章的标题就决定了文章的传播量。只有深入地研究学习新媒体时代的传播规律,才不会让法院的声音成为自说自话。

——提升媒体思维,要时刻保持学习态度,主动创新引领媒体导向。区别于传统媒体时代,法院的形象塑造与声音传达有了更多的途径,而不仅限于电视、报纸的报道。VR、AR、H5等新型传播工具让法院有了更加丰富、更加生动的形象。今年带有23个二维码的最高院工作报告,不但让人大代表们对法院工作印象深刻,也让许多媒体记者惊呼法院人比媒体人更像媒体人。

媒体素养培训不是选修课,而是所有法院干警的必修课。提升媒体素养,并不是让所有法院干警都成为媒体人,而是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个社会人,应该在自己的工作生活中保持着媒体人的警觉和敏感,明白不管是自己的案件裁判还是工作方式、举止态度都可能成为舆论焦点,被动成为人人关注的“网红”。只有培养起良好的媒体思维,法院干警才会转变视舆论为洪水猛兽的过时观念,主动拥抱媒体,懂得用全新的媒体工具和传播方式去普及法律知识,让法治精神得到更广泛地传播。


关注《中国审判》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