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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贵祥在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坚定信心 凝聚共识 确保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任务
时间:2017-07-07 09:14:27    作者:罗书臻    来源:人民法院报

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在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周强院长在本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江必新副院长的讲话要求,坚定信心、凝聚共识、脚踏实地,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每一项工作,着力补齐短板,确保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

刘贵祥指出,此次会议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对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执行工作成为“一把手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对全国法院近四万执行干警的莫大鼓舞和鞭策。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执行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着力解决难题和短板,改进作风,使“基本解决执行难”最终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真正认可。

刘贵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当前,网络查控系统在应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尚未实现查询财产类型全覆盖、地域全覆盖、执行措施全覆盖,查控系统的准确性、用户体验度、稳定性仍有待提高。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与有关单位或部门协调沟通,不断拓展对网络查控财产的控制范围,进一步加大对执行信息化的保障力度,认真优化系统,提高网络查控系统运行的效率和准确性,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信息技术问题。

刘贵祥指出,自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行以来,联合惩戒效果非常明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此同时,信用管理体系仍有不够完善的地方,要积极行动起来,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商,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惩戒平台。要处理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和限制消费惩戒的关系,对被执行人确有违反限制消费的行为,要依法、及时予以处罚,充分发挥限制消费惩戒的警示作用。

刘贵祥强调,要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刑事审判部门积极协调,掌握好刑事审判部门的定罪标准,严格把握拒执罪司法解释设定的要件,并应用好通过“自诉”追究拒执罪这条途径。要高度重视第三方评估工作,对照公布的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查找漏洞,补足短板,以实实在在的成绩迎接第三方评估。要进一步加强涉执行的司法解释的制订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以执行大讲堂和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司法解释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予以培训,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刘贵祥强调,参会的同志要向各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汇报好这次会议的精神,研究制定具体管用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工作部署,把蓝图一步步变成现实,确保圆满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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