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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法院:强执腾退房屋 维护集体诉权
时间:2017-06-13 16:09:06    作者:阮传宝    来源: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图1.   执行干警对原承租户进行现场释法。

       图2.在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执行干警对每户室内物品逐一清点、搬离。

               图3.社区负责人、居委会工作人员、原租户、居民代表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进行社区房产经营管辖权更改说明。

        图4.社区代表、原租户代表在经营权更改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图5.房屋腾退后,执行干警把新锁钥匙交到居委会工作人员手中。

6月13日上午,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辖区三里湾街道办事处三里湾社区居委会,对五名占用集体房产经营的被执行人及其房内物品进行强制清退。

据悉,被执行人王梦(化名)等五人,多年前从原三里湾街道三里湾村西十队承租了该街道三里湾社区居委会综合楼一层13间门面房分别从事饭店小吃生意经营,后因村居行政区划重新调整、合并,成立了埇桥区三里湾街道办事处三里湾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综合楼房产经营权同时移交到新成立的三里湾社区管辖。其五户承租人因不按合同把房租交到居委会而引发纠纷,后经调解无效,社区居委会把五名承租户起诉到法院,要求按期缴纳房屋租赁费。

埇桥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房屋租赁经营权纠纷一案,案件经开庭审理判决后,五户被告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拒缴房租并继续进行经营活动,债权人社区居委会随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排除妨碍,补交所欠房屋租赁费,腾退房屋,收回社区居委会一楼13间门面房经营权,依法维护集体财产的合法权益。

当日上午,执行干警们到达了三里湾街道办事处三里湾社区居委会,在该街道社区党总支书记齐文群和部分社区居民代表的监督、见证下,将抗拒执行的王梦(化名)等五户承租经营者带离现场,并将其个人物品、室内设施等逐一清点、搬离。随后,对房屋门锁进行了更换。腾退、清点工作全部结束后,执行法官主持了由社区支部书记、原承租户、工作人员及居民代表参加的房屋钥匙、经营权更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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