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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安标: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
时间:2017-03-09 14:40:36        来源:人民网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9日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副主任许安标,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在回答关于“如何保证立法的质量”的提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表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近年来,立法工作遵循和把握客观规律,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增强法律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在立法中做到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

许安标指出,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全国人大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实践需要,总结经验,采取了很多新举措、新做法。

第一,本届人大以来建立了一个重要制度,就是法律案在通过之前进行一次评估,而且是尽量找以前没有参与这项立法工作的人大代表、专家、实务工作者进行评估,看这部法律是否具备条件提请表决。

第二,建立了四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上海的虹桥街道办事处、江西景德镇、湖北襄阳、甘肃临洮,努力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立法联系基层的直通车。法律草案直接印发到基层去征求意见,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把基层联系点打造成解剖立法问题的样本,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解剖、分析一些法律实施和立法中遇到的问题,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培养干部的基地,派干部到那里去挂职锻炼,观察、了解现实社会生活。

第三,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机制。将所有的法律草案都公布在中国人大网上。

“对草案有意见,只要在家里轻轻地点动鼠标,就可以把你的意见直接发送到立法机关,”许安标说,“据我了解,在世界上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国家并不是很多。”他指出,所有法律草案都公开的同时,草案的二审稿、三审稿也都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公开的力度在不断加大。

第四,建立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充分发挥立法专家的作用。许安标指出,总的来说,2015年全国人大修改了立法法,进一步完善了立法的体制、机制,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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