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5-17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搭建理论实践交融平台 推进司法改革纵深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制度工作综述
时间:2017-02-15 09:21:34    作者:曹雅静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司法改革精神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制度,旨在加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沟通交融、为司法改革积蓄理论势能、为司法实践培养后备人才,推进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始终立足本职,完善相关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成效显著,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达到了预期目的。

春芽初绽 喜获阶段成果

大地回暖,春芽初绽,正如这喜人的天气,在近两年的工作经验积累和法院人的不竭努力下,首批法律研修学者、两批法律实习生均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成果,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收到了良好的舆论效果。

2016年是法律研修学者制度建立以来开展实质合作交流的第一年,最高人民法院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1所高校推荐的26名人选中遴选出法学功底深厚、有志于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的教授(研究员)6名,副教授4名,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律研修学者,开展为期1年、集中研习时间不少于60天的法律研修工作。

汲取理论精华,归根结底还要“反哺”到司法实践中,才能表现出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始终焕发青春活力。在打造互动交流及成果转化平台方面,法律研修学者结合自身对司法改革的深度思考,积极撰写文章,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的具体落实。有学者发挥专业优势,翻译提供多个国家法院组织法、法官法文本,收集翻译域外立法背景资料,对当前各项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提供有益借鉴。有学者就审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很好的改良对策,将相关调研成果转化为对立法、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司法建议具有可操作性的重要依据。

在接收法律实习生工作方面,为培养法治人才、弘扬法治精神,先后接收两批105名优秀的高校学子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为期半年的实习。法律实习生工作的实践证明,法律实习生制度适应了新的形势要求,符合我国当前国情和法治人才培养规律,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法律实习生制度坚定了同学们的法治信仰,增强了司法实践能力,培养了良好工作作风。实习期间,绝大部分同学直接协助法官办理案件,有的同学辅助办案达60多件,有的参与接待信访人员近300人次。有的同学参与了司法解释调研工作,其中,行政庭的两位实习生接受指派负责有关司法解释清理工作,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写出了11万余字的审查意见稿。还有的同学参与司法改革综合工作,见证了很多重大司法政策的出台。

建纲建制 完善保障措施

一项制度的顺利展开,离不开完善机制的有力保障。为了推进法律研修学者制度、法律实习生制度的有效运行,最高人民法院立足当下,着力破解制度瓶颈,努力为两项工作的平稳推进,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后顾之忧。

在过去一年中,为实现对法律研修学者更好的管理与沟通,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微信群,设置公共邮箱,及时发布院内相关重大信息,分享重要研究成果与心得。最高人民法院还建立重要事项协商参与机制,例如,2016年3月14日,组织召开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法律研修学者专题座谈会,就相关建议稿条文征求意见,并部分吸纳了法律研修学者提出的意见建议。

为做好法律研修学者服务保障工作,考虑到法律研修学者采取驻院和原单位工作相结合的方式,驻院时间相对灵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研究室积极主动联系有关单位做好协调和接待工作。

人才的培养,关系到司法改革的后续力量是否充足,更关系到法治的前途与未来。在推进法律实习生制度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优化培养模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具体培养模式上,探索建立“培养清单”制度,明确实习生培养目标、方法、考核及责任、分工等,根据学生学历层次不同,设置不同的培训目标和实施步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不断扩大与法律院校的交流合作范围,会同有关法律院校共同做好实习生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相互间建立了紧密的联系,搭建起了法律院校和司法机关共育人才的平台,实现了法院与高校优势互补、交流互动、合作共赢。

深耕细作 放眼法治未来

回顾过去,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将在推动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制度工作中深耕细作,致力于促进应用法学的发展,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放眼未来,最高人民法院将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的规定》,制定严谨、科学化的实施细则,注重提高质量,加强可操作性。明确申报条件、项目研究成果形式和实质上的要求,注重成果转化,强化法律研修学者对司法领域重大法律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以法治和司法视角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在创新活动方式方面,通过全面考核之后,将法律研修学者纳入司法人才储备智库,建立长期的合作,促进学者之间的联谊交流,吸引更多学者关注司法,在相互交流中发现许多新问题,使法律研修学者制度更有活力、有张力、可延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强化交流人员的责任担当意识,是加强法律实习生工作的重点之一,最高人民法院要激励法律实习生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召唤,志存高远;同时,不断完善细化人才培养制度,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宣传推广,努力将广大实习生培养成为国家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担当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合格接班人贡献力量。

回应着时代的召唤,承载着改革的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搭建理论实践交融平台,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积极推动了我国应用法学的研究发展。相信,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制度将不断汲取着法律人智慧的精华,沐浴绚烂的阳光,迎着风霜和雨露,尽情伸展出最青春洋溢的藤蔓。 


关注《中国审判》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